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工作的通知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5年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
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广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启动2025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专业
在广汉市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从事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制药工程、医药工程、化学工程、轻工工程、林业工程、市场技术监督工程、材料工程、石油工程等专业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评审范围,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
工程技术人员按照《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德阳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德经信〔2022〕383号)(见附件1)规定执行。
技能人才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川人社办〔2021〕6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审核程序
采取线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纸质材料相结合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进行申报推荐,详细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经单位同意,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涉密的,请按规定作脱密脱敏处理。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在系统提交的所有信息,参照申报条件进行逐条审查,核实确认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意见后,上传广汉市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提交审核。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
包括基本信息、学历情况、现职称或职业技能等级情况(无则不填)、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取得现职称以来继续教育情况、考核情况、任职前主要业绩成果、取得现职称以来主要专业技术业绩(首次办理职称不填写)、学术成果、个人思想总结、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
(二)纸质材料
网上信息填写完成后,请点击“打印申报表”预览,表格规范再经单位提交报送广汉市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经评委会初审已接收,下载打印“申报表”,纸质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1.《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1份(系统生成)。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一式1份,单独提交,不装订,由申报单位统一交到经科局305室汇总,需交纸质盖章版和EXCEL电子版。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4.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提交材料时查验毕业证原件)(2001年前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经审核人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
6.个人政治思想与取得现职称以来业务工作总结1份(本人手写签名),1500字左右。
7.单位综合推荐意见1份。
8.现职称评审表、证书、任职文件(三选二)复印件1份(现场提交材料时查验原件,具有技术员职称晋升助理工程师职称的提供,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
9.到广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的《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复印件各1份(2017年前公需科目不再作要求)。
10.符合学历、资历中年限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11.业绩公示情况及公示结果。
12.在所申报单位近六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1份。
(三)相关要求
1.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保持清晰,需确保能使用学信网微信小程序验证;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申报人,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经审核人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
2.《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内“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单位负责人要对申报人的学历、资历及所提供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职务及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签署时间须完整,并在公示完成以后。
3.评审结束后,仅退回评审通过人员职称评审申报表。
(四)装订要求
《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除《2025年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评审申报表》以外的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共胶装2册,牛皮口袋装袋。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五、申报安排
(一)网上申报截止时间: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0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二)退回个人修改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三)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广汉市经科局职称申报评审受理地点: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305室,电话:0838-5222941。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四川省职称申报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人事人才”模块中查询并下载。
(二)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接受继续教育。申报人员应完成在德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以来我市所开展的继续教育科目。继续教育培训学习请登录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s://px.dyhrsc.cn/,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
附件:1.德阳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2025年申报工程系列初级职称人员情况登记表
广汉市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9月9日
- 附件2-广汉市2025年初级职称评审花名册--4.xls下载
- 附件1.德阳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3.pdf下载
- 关于开展2025年度工程系列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有红头的)--1.pdf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