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全市2026年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我县2026年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范围
(一)县内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及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等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研究的教研员,申报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县内职业高中、成人中专及教育教研机构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申报讲师、助理讲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参加职称评审必须符合自贡市教育和体育局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自贡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自教体函〔2021〕113号)、《关于印发〈自贡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自教体函〔2021〕114号)、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6年职称评审暨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三、评审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注意:提供的纸质材料要与上报系统的材料一致)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系统导出);
2.“申报业绩证明材料”一本;
3.2025年9月—2026年9月备(听)课本一本;
(二)学校统一上报材料
1.《2026年教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一份;
2.《2026年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一份。
(三)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的印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四)所有申报人员相关材料复印件的审核,由各学校落实专人负责,审核无误后,应在每份复印材料右上角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签上审核人姓名(手签),注明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和审核日期可以以盖章代替手写。
五、答辩
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审材料报送和要求
(一)报送时间
1.电子档:2026年11月6日前将学校汇总的《2026年申报中初级教师职称评审人员花名册》和《2026年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一览表》以单位公章名命名压缩为一个文件包发送县教体局人事股。
2.网络申报:凡需报评审的中小学中、初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要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个人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4)。申报人员务必于2026年11月29日前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完成网上初次申报 ( 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务必于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网上个人修改资料后的最终提交。各单位要规范工作程序和要求,逐级进行审核、申报,同时纸质申报推荐材料,逾期未报者不再受理。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平台关闭等原因影响申报。申报材料一旦提交至评审委员会将无法退回。
3.纸质档报送(含原件审验):2026年11月19日,时间一天。
报送地点:荣县教育和体育局六楼会议室(评审材料由单位人事干部或经办人员1人报送。评审对象和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材料审核室)。
(二)申报人的“个人业绩贡献”应在所在学校(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请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注明。
(三)申报者的材料、《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并与前述《评审表》中所装订的附加材料一起装订,不外露订书钉;其他所有材料必须装订成册。
(四)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装袋,每人一袋(一袋不够的,可装两袋),并在档案袋上贴好送评材料清单,填写有关材料的份数、学科(专业)、申请人所在单位、姓名和拟评职务。
七、其他事项
(一)任职时间是聘任时间,不是资格的取得时间。申报人员的有关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材料报送时间,任职时间可计算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有关规定,中级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每人次100元。在评审申报材料通过审核后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三)申报人员应该满足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无论评审通过与否,申报人所报材料均不予退还,由主管局统一销毁,请各申报单位和申报人提前做好资料留存备份,申报人务必自行妥善保存相关原始材料。
九、工作要求
(一)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证书、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学校要成立以同行专家和一线教师为主的推荐委员会,可在不低于市、县职称评审政策和要求的基础上,制定本校职称评聘方案。
(三)各单位严格按申报条件对申报人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对申报数据进行复核,并会同县人社局按要求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复审,严肃查处虚报、谎报、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人;要把诚信申报的要求传达给申报人,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资格,一律予以撤销,并查处违纪人员。
(四)各单位要严格把握政策,做好解释工作,不得上交矛盾,严禁出现信访问题。
附件:1.2026一级中小学相关表册资料
2.2026中职学校中级相关表册资料
3.2026初级相关表册资料
4.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资料上传操作指南
荣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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