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内江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全市从事林业和草原等领域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本专业采取评聘分离方式,取得职称后,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空缺等实际情况,择优聘用。
二、评审专业
林业和草原专业: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数字林草、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
三、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内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内市林发〔2024〕27号)执行。
四、申报方式
申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评审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个人操作指南、单位操作指南在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10月30日-11月29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4日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8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4日18:00。
五、申报评审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初核推荐、送审单位审核推荐等程序进行。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在规定时间登录评审系统选择“内江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者,个人承担相应后果,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盖章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扫描件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三)送审单位审核推荐。各县(市、区)林草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单位)作为送审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中评委。
对破格人员材料,须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初审同意后,由评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人员进入后续环节。
(四)组织复审。内江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五)组织答辩。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第十四条所列情形的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专业组评议。中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七)会议评审。中评委组织会议进行评审。
(八)评审结果公示。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评审系统中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
(九)评审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文并进行电子职称证书发放。
(十)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后,到市林业局领回《四川省职称评审申报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个人可登录“四川人社”APP—“办事”栏目—“人事人才”栏目—“人事人才”选项—“打印电子职称证书”选项即可下载电子职称证书。
六、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申报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并按照要求规范装订(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于2026年12月18日18:00前报送市林业局。未按时间报送、评审材料不全、印章不齐、未按规定装订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市林业局三楼304办公室(内江市中区南山路97号)。联系人:刘宏财,联系电话:0832-2211051。
(二)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奖项、专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30日。
(三)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务每人次100元。
七、工作要求
(一)严肃申报纪律。各地、各单位要按照省、市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地、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加强监督检查。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理。
(三)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工作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申报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申报。
报材料规范
2.2026年度内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
报评审装订成一册材料目录
3.2026年度内江市林业和草原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
员名册
4.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
5.内江市林业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印发《内江市林业和草原工程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内江市林业局 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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