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渠县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县级有关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精神,按照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 2026 年度全县农业技术人员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和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县农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且符合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
三、申报专业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日常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申报专业应准确选择填写在《一览表》、《人员情况简表》和材料袋封面上,以便评委会分专业组开展答辩及评审。
(一)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果、蔬、棉、花、药、麻等);
3.园艺蚕桑;
4.植保;
5.土肥;
6.综合(含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7.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水产等)
(二)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纸质材料审核和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个人 和 单 位 请 登 录 “ 四 川 省 职 称 评 审 信 息 系 统 ”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初次线上申报时间:10月28日 9:00-11月18日18:00;各单位或主管部门初次提交截止时间:11月25日18:00。
个人线上修改截止时间:12月2日18:00;各单位或主管部门线上修改截止时间:12月9日 18:00。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12月15日18:00。
请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早提交申报材料并及时按要求修改完善,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五、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报
符合《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系统进行申报: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应如实填写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核、县人社局复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2.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劳动关系属地进行申报,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同等评审权利。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推荐、县人社局复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出具公示结果证明(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扫描件等材料后,按系统程序逐级提交。
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年度考核情况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查签名并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
破格申报人员应详细说明破格评审理由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具备破格条件的政策依据、获得的奖项及取得的重要、重大或突出贡献的业绩情况。破格情况需在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中说明。
(三)行业主管部门或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
县农业农村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 逐级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申报程序以及未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不予受理或者要求其补充完善后受理。
(四)复审推荐
申报人员登录系统申报成功后:
县农业农村局对通过初审的中、初级职称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提交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提交至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
以上任一审核环节如发现材料不符合要求将退回申报人账户,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评委会接受(越级提交系统将不予退回)。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并按要求报送。
(五)组织答辩
所有申报人员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答辩,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和农艺专业基础知识开展,主要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委会评审
职称评审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将中、初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中、初级任职资格文件。
取得任职资格的人员可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查询、下载、打印电子职称证书。未通过评审人员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显示“评委会已接收”后再导出打印。
2.身份证复印件。
3.《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申报人须如实填报,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4.现职称证书复印件,首次申报职称的无需提供。
5.最高学历证明。2001年以来取得的学历、2008 年以来取得的学位,还需提供学信网有效查询结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6.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年限证明。核查申报专业是否与本人现从事专业(岗位)一致的证明函,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作年限应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
7.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转评同级职称或首次评审的,提供2026年学时证书、证明;其他申报人员提供近四年(2023年-2026年)或不少于申报资格年限的学时证书、证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未取得农艺专业的转评或首次申报人员,2026年累计不少于11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应不少于 80 学时。
8.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自业者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9.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10.取得现职称以来本人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人的政治思想、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业绩贡献等(字数在2500字左右,落款本人手写签名落款时间需在申报期间、并在公示时间之前)。
11.取得现职称以来论文论著、业绩成果材料(申报初级职称此项不作要求)。
(1)发表论文的,须提供论文发行刊物原件及刊物的封面、
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复印件,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查验结果和知网、万方或维普网站论文检索截图打印件。
(2)撰写论著的,须提供论著复印件(包含论著封面、目录、统一书(期)刊号和本人撰写部分),本人撰写部分的证明材料,国家新闻出版署网站期刊论著查验结果。
(3)取得业绩成果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12.近年来(申报资格年限)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身份证、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现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最高学历证明、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中“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页前或页后,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
(二)注意事项
1.所有上传的申报材料须为彩色扫描件,并保证真实、清晰、完整。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有原件的需上传原件,其余相关材料由所在单位对照原件核验审查后签署“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及审查人姓名,审核日期,同时加盖审查单位公章。纸质材料务必与系统提交材料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申报人对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信息填报不完整,或其他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相应责任由申报人自行承担。
2.任职时间以任职资格认定时间算起到2026年12月31日止(任职年限须扣除脱产参加学历教育的时间)。申报人论文、论著、成果、奖励等有效时间的认定截至2026年11月18日(须已发表见刊或取得相关成果证书、证明)。凡不属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获得的专业奖项或荣誉称号不需提供。
3.各单位要按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严格做好论文专著核查工作。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专著等业绩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写《2026年度渠县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附件7),主要核查期刊论著是否正规,所发表的作品是否收录进知网、万方、维普网站,查询结果是否与申报人提供的期刊一致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期刊是否为套刊、假刊。
4.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七、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严肃认真做好单位申报工作,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
(二)强化责任追究。在职称申报、推荐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发现违法违纪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失信管理。对申报人员在职称申报过程中被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失信名单,3年内不允许申报。
八、材料报送
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负责统一填写本单位申报信息汇总表,并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其他申报材料纸质版汇总报送至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联系人:刘超;联系电话18282927688)。
附件:1.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
2.农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3.农业技术人员申报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4.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5.关于XX同志申报农业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情况证明 (模板)
6.工作年限证明
7.2026年度渠县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人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
渠县农业农村局局 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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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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