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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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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8
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广安市
职称分类: 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 > 小学 > 副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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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中小学高级教师、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讲师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职称初定工作操作规程〉〈职称确认工作操作规程〉〈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5〕10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广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市、县教研、教师发展、电化教育、教育考试、教育技术装备和校外教育、培训等机构申报的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二)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及市、县教育科研机构中从事中职教育教学研究人员申报的高级讲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负责评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讲师、助理讲师职称,不具备评审条件的,经当地人社部门申请,可委托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教〔2020〕76号)、《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广市教体〔2021〕30号)和《广安市教育和体育局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安市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广市教体办〔2024〕18号)等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和文件要求执行。

三、申报评审程序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川人社函〔2024〕586号)关于推进职称评审信息化要求,我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采取以线上申报为主,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申报依托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申报人员登录网址自行注册账户,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申报者须签订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见附件1),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下载。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 10月23日8:3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30日18: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1日18:00。职称评审系统将在上述相应时间节点关闭申报、审核提交功能,超过时间节点将不能再进行提交操作。

(一)个人申报

    1.线上申报:申报人须登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 ),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设置的有关内容版块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人员选择广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人员选择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员要严格按照文件及系统要求,如实填报并提交申报信息(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2.线下申报: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8〕13号)要求,申报材料推行代表作制度,申报者按评审条件提供任现职以来的受表彰(表扬、评定)的最高荣誉、论文或课题,淡化数量要求。

(1)任职资格材料。

①《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③《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学历学位认定证明(见附件2)。

⑤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纸质的或电子的)或文件复印件。

⑥现任专业技术职务首次聘任文件或证书复印件。

⑦推荐单位对申报人的证明材料。包含:对申报人符合规定年限要求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含班主任、团委、少先队、课外活动辅导员及学校领导干部等)工作经历(按要求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及考核结果的简述;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以及获“优秀”等级次数和对应考核年度;申报人在本单位民主推荐测评中的满意率。

⑧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与教育教学相关的1次以上市级以上荣誉,或2次以上县级以上荣誉复印件,或“四选二”中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县级以上名师工作室成员需由名师工作室出具证明,教育主管部门核实盖章确认;担任县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1次以上或校级以上教师培训主讲教师2次以上,需有相关部门证明、证书、培训方案及培训讲稿等证明材料;参加市级以上教学成果、优秀论文、优质课展评、技能大赛等评审工作,需提供评审组织单位出具的证明或证书;在市级以上信息化平台分享的自创的教育教学资源(5课时以上),按照广市教体办〔2025〕15号有关要求执行〕。

⑨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及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⑩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或免试证明。

(2)业绩证明材料。

①单位综合推荐材料。

②反映本人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业绩贡献的业务工作总结。

③近5年继续教育学时材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或《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卡》;教研员还需提供听评课学时证明复印件。

④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本专业、本学科的教育教学论文、教研课题(结题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专著、经验总结、作业设计、教学设计(案例)、中高考命题设计、科研报告、交流材料、课堂教学实录、校本教研成果、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含直属单位)主办刊物收录的经验交流文章(刊物主办单位出具证明,并由相应层次专家认可签字)、参与编写的与本学科相关的教材或地方课程、参与教育行政部门起草的重要文件及教育考试命题等有关文件规定的教研成果,以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涉及内容按照广市教体办〔2025〕15号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撰写的具有相当研究深度、有实际教学指导意义的教学设计、经验总结、科研报告、交流材料等,须得到教育部门组织(委托组织)的相应层次专家认可(两名以上专家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以论文、专著申报的,提供由申报人工作单位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签章的《2026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见附件3))。

⑤任现职以来承担的本专业的县级以上的竞教课、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获等级奖的网课、专题讲座的印证材料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⑥交流轮岗教师乡村学校累计聘用年限和城镇学校任教年限审核资料(见附件4)。(须有交流轮岗任教经历的申报者提供;上报纸质材料时须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关于申报者在城镇学校交流轮岗任教经历的文件或考核表等原始印证材料。)

    ⑦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证明(见附件5)。(须有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及以上申报者提供)

⑧2025—2026学年度备课情况证明(见附件6)。

⑨2025—2026学年度批改作业情况证明(见附件7)。

⑩近5年(2022-2026年)公需科目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⑪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培训证书复印件。

⑫任现职以来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印证材料复印件。

⑬校(园)长近五年内任职资格培训或能力提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⑭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政意见材料。  

⑮其他申报材料复印件。  

(3)有关表册资料

    ①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一式两份(见附件8),《评审表》须双面打印,左侧装订并包边。

    ②由申报人本人填写《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高(中、初)级职称情况简表》(以下简称《简表》)一式一份(见附件9),报单位审核,单位审核无误的,由申报人确认签字。

    ③填写《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高级职称人员申报情况公示表》(以下简称《公示表》)(见附件10)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在《简表》中有关栏目内加盖单位公章。

④《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高级职称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一式一份(见附件11)。由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市直属事业单位(学校)按申报学科填报,每个学科一张表。纸质表须签字盖章,同时一并报送电子文档。

    ⑤各单位在报送破格、直接申报等非正常晋升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材料时,需按《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12、13、14)提交材料,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二)单位审核和公示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须对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类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等认真审查审核,重点对申报人所填报的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工作经历资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学术技术成果、相关证书、继续教育学时等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申报人员的廉政意见。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对申报人员网上信息逐一核实,同时对单位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师德考核等次和相关业绩等应在所在学校(单位)予以公示(公示表见附件10),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要在《评审表》的“学校(单位)推荐意见”栏和《简表》的“公示情况”栏加以注明,并在评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在公示前向全体职工下发拟推荐申报人员公示的通知,明确公示事项、时间、地点、内容、受理监督举报的部门和联系方式等。

(三)教育主管部门审查

    2026年各级各类学校及事业单位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申报,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政策文件。以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申报的,应控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设定的单位相应专业技术岗位数限额内,在报送申报材料时,须一并提供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的文件或专题报告。

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原则)、市级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分级审查核实申报人员的推荐材料,在《评审表》相应栏目签署审核意见并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县(市、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还须登录评审系统提交审核结论。

(四)评委会组建部门审核

评委会组建部门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职称初定工作操作规程〉〈职称确认工作操作规程〉〈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广安人社办〔2025〕1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开展审核,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一律退回,并告知原因。

(五)组织评审

广安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广安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等有关文件(见附件15)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2026年所有参加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及破格评审的申报人员,均需参加评委会统一组织的线下答辩。答辩内容的重点是所任学科(专业)的专业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工作能力以及本专业领域的政策要求、改革发展动态等,答辩与评审同时进行。线下答辩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评审结果公示

职称评审结果将在“广安教育体育”微信公众号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网上填报要求

线上填报的信息或上传的资料按照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要求报送,在对应内容上与线下材料保持一致。线下申报根据线上对应申报材料内容,按照线下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要求进行,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将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申报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将评审有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且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二)线下材料报送要求    

(1)《一览表》《简表》统一规格为标准A3纸尺寸,其余所有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尺寸,所有材料中的公章须为红色。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辨认效果者,后果自负。

(2)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人员的申报材料,须用红笔在《清单》上“破格(红笔标识)”处醒目地注明“破格”字样,单独打捆。

    (3)申报人任职资格材料和业绩证明材料须按顺序编写目录,并装订成一册。申报材料必须用标准牛皮纸档案袋包装,每人一袋,并编好袋号。档案袋上粘贴填写好的《评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16)。

    (4)根据教师职称评审有关要求,所有申报人员的相关材料,推荐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审核。经审核无误的,审核人要在《简表》上签名确认。所有复印件均须由推荐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注明审核时间和审核人,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得参加评审。

    (5)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所有申报材料按学科打捆,每个学科的材料按《一览表》的顺序叠放(15袋左右为一捆),每捆上面加上填写好的《报送材料标签》(见附件17)。所有申报材料应由专人报送,请勿邮寄。

    (6)所有报送材料(除《评审表》外)一律不退,在评审会结束后按规定统一销毁,请申报人妥善保存原始材料。

    (7)请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纸质申报材料由专人报送,当面清点,完备手续,务必在2026年12月14日前,将评审(含审定)材料送至市教育体育局,凡因材料不齐、手续不全和未按时报送者,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倒排时间,确保程序规范、工作时限安排合理,切勿拖沓,影响整体工作进度。

五、其它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学校)要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安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履行职责,坚决把好审查关,重点审核个人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重点核准个人身份等重要个人信息和资格条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严格按中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开展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要大力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制定工作预案,积极进行政策解释,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特别是对实名举报和群体性来信来访,要立即认真调查核实所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顺利推进新情况下的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凡因履职不到位、资格审查和标准条件把关不严、评审推荐程序不规范,造成教师投诉较多、争议较大的将进行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并责成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单位统筹调整申报单位的职称职数;对导致出现重大信访或群体事件情节严重或有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严格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二)论文、专著等核查

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教育体育主管部门及市直属单位(学校)负责人员需通过多种方式核查申报人员的论文专著等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备案信息;2.通过中国知网、万方、维普的收录情况对比;3.通过期刊的官方网站进行比对;4.结合个人论文发表渠道等进行核验,并填报《2026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专著等核查情况表》。核查申报人员普通话证书,填写报送《广安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普通话证书信息统计表》(附件18)。

(三)资历和相关材料时间计算

申报人员的有关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成果、奖励、公需科目、培训证书等各种证书)的计算截止时间由各县(市、区)、广安经开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市直属单位(学校)结合实际确定,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四)评审费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高级职称评审人员须缴纳评审费240元;需要答辩的人员须缴纳答辩、评审费共320元。

(五)纪律要求

1.申报人员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对学历、资历、学术、业绩、经历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2.各级资格审核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好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严格贯彻落实“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对存在为申报人员出具虚假证明材料、故意不按规定程序报送材料、审核材料把关不严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给予严肃处理。

3.市、县教育主管部门驻局纪检组(或机关纪委)对本地所有申报人员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严格把关。申报人员应该满足所有申报条件后才能进行申报。

(六)强化工作保障

    因实行职称评审线上系统申报,工作任务繁重,各地各单位(学校)要成立系统推广运用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组建职称评审线上申报工作团队,安排专人指导申报人员的线上申报工作,绝不能因报送方式改变影响任何一个符合条件人员申报职称。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网络、电脑、工作终端等设施设备保障,确保信息系统稳定运行。要加强工作宣传,做好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宣传引导,让各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充分知晓并灵活操作使用信息系统。各地各部门在推广运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汇报,以便联系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系统功能,确保系统运用推广质效。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市现行有关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1.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

          2.申报人员学历认定证明

          3.2026年度中小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论文专著

等核查情况表

          4.交流轮岗教师乡村学校累计聘用年限和城镇学校任

教年限审核资料

          5.乡村中小学聘用累计满27年证明

          6.2025—2026学年度备课情况证明

          7.2025—2026学年度批改作业情况证明

          8.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9.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高级职称情况

简表

10.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高级职称人员

申报情况公示表

          11.广安市申报评审中小学(中职)教师高级职称人

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2.破格、直接晋升评审等非正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

材料报送要求

          13.专家推荐意见表

          14.破格、直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

          15.有关文件目录         

          16.评审中小学教师职务申报材料清单

          17.报送材料标签

18.广安市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普通话证书信

息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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