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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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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28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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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住建人发〔202526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州高新区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人社分局,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局人社分局,市级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2025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市级有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国有和非公有制企业符合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二)各县(市、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中央、省在达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条件的人员。

(四)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专业包括: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jst.sc.gov.cn/)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90.35:9999/)查询和下载。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112817:00

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5121224:00(逾期不得补报)

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6日17:00

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9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17:00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月30日17:00。

(八)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3楼人事科(党建办,电话:0818-2143763

各主管部门自行联系现场交件具体时间,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本地区和单位现场收件截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逾期不再受理。报送人员(不超过2人)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介绍信,中途不得更换人员。

五、申报方式及程序

(一)用户注册。职称申报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主管部门、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请联系相应机构进入系统注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

(三)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

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审核

通过后报主管部门。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

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

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

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

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审核通过后统一将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

现场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由所在单位审查、公示、提出推荐意见,按程序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报送。

(四)部门审核。主管部门及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逐级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

破格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填写《达州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破格申报表》附件2),可登录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和下载。申报人须提前将《破格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提交主管部门。主管部门核实汇总并加盖印章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原件与《评审表》一起装订提交。

符合《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市委办〔2019〕64号)精神的畅通人才,按照正常申报相关要求进行申报。

(五)复核受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党建办)按规定的范围、权限和程序受理申报材料。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

(六)《评审表》报送。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评审表》,本人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经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上交至各主

管部门盖章。各主管部门联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党建办)报送《评审表》。

(七)破格评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人事科(党建办)抽取2名同行专家对破格申报人员进行主审,召开同行专家破格推荐会,同意破格的进入评审程序。

(八)评审。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评审包括:答辩、专业组会评议、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

申报职称须参加答辩的人员,按照《基本条件》第十九条规定的范围执行。答辩时间、地点和人员名单,将另行通知

(九)公示、发文、办证。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文件,并通知各主管部门领取任职文件与《评审表》。各主管部门要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网上材料。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达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1)。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纸质材料。纸质材料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的《评 审表》、业绩证明材料手写盖章页原件和《破格申报表》原件,《破格申报表》仅破格人员提供,并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七、评审费用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 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 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140元,参加 答辩人员另交答辩费60元;申报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一)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2日。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基本条件》中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的,可对应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以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申报的,需聘用在相应岗位上,且聘用时间达到申报年限要求,可作为申报建设工程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二)加强政策宣传学习。上级部门已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对《基本条件》等政策予以解读。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务必认真学习领会《基本条件》,做好系统填报及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职称评审对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进行综合评价,申报人要通过材料(业绩成果、个人总结、学术成果等)、答辩等方式,将本人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取得的业绩、技术成果及所起的作用充分展现出来。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以及工作类别和专业适用范围,在相应的工作类别(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中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并在申报资料“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中明确填写。《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及工作类别》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

)严肃申报工作纪律。申报人员应亲自申报。社会上一些不法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服务、代发论文等为由,乱收费、弄虚作假,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申报人在申报时须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或申报材料中存在《建筑学研究前沿(中文版)》《工程管理前沿(中文版)》(不限于上述两类)等冒名或非法期刊(《四川省建设工程常见虚假期刊目录》和《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期刊参考目录》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上发表的论文,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申报人员需是本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所在单位通过查询档案,结合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严格按照审查、公示等程序,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向主管部门通报,严肃处理。

(五)严格核查材料。各审核部门(单位)要严把审核、复核关口,材料审查审核各环节应重点对申报资格及学历证、职称证等要件进行核验,对不符合《基本条件》、要件、材料规范等要求的不予推荐和受理。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各审核部门(单位)要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职称申报评审中涉及论文专著等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做好论文专著核查工作。其中,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履行审核主体责任,对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专著等业绩进行全面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填报《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附件3),并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各行业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对本地区、本行业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专著等业绩材料进行全面复核,对申报人所在单位核查结论不清楚的,要退回并责令其再次核查。主要核查期刊是否正规,所发表的作品是否在知网、万方、维普可查,查询结果是否与申报人提供的期刊保持一致,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期刊是否为套刊等。核查方式包括且不限于:通过国家新闻出版署查询期刊信息、查询论文网站收录情况(知网、万方、维普)、通过期刊官方网站比对、联系期刊出版社查询等。对论文专著核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及相关审核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1.达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达州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3.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25


附件1

达州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 www.chsi.com.cn/)”申请。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逐级正常申报:①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三选二)。若有多个初级职称,每个职称均需按前述要求提供。②符合《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技术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2、5、8点的申报人;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6点的申报人,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职业资格证书、本单位以此职业资格证书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和该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本单位的注册证书(事业单位人员不需提供),聘任、注册年限需与申报年限相一致。建设工程各类职业资格可申报的职称专业,详见《四川省建设工程类职业资格可申报职称专业对应表》(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

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原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3个资料复印件。

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不高于同级职称:原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4.职业资格证书。申报人考取的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包含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中级职称的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不作为其职称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已纳入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破格推荐材料(仅破格人员提供)

1.《达州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盖章并填写日期。盖章后扫描上传系统,原件与《评审表》一起作为纸质资料报送(可登录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和下载)。

2.本单位出具符合破格规定条件的推荐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提前一年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九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

2.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十条年度考核及基层工作年限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专业技术成果

申报中级(初级不需提供)需提供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1篇以上。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格式和结论正确,字数不少于3000字。

业绩证明材料

1.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根据《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数量:中级需选取2个(初级1个)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

业绩证明内容: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手写2套“该XX材料用于证明XX参与XX项目,在该项目中担任XX角色。证明单位:XX证明人:XX证明人电话:XXXX”并加盖五方主体中除本单位之外的另外2方主体的单位公章(如省级规划、政策课题、科研项目等只涉及1家单位,可只加盖1家单位公章;如工法、专利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该业绩证明页鲜章原件与《评审表》一起作为纸质资料报送。

2.经济效益证明。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

具体业绩条件参照《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准备。

(八)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

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十一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十二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申报专业需与资质范围相一致);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三社保证明材料。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原则上由劳务派遣单位履行职称申报推荐职责。

十四委托评审

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十五注意事项

1.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年度考核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要求,参照《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准备(如: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方可申报中级职称,则聘任、注册年限、年度考核和社保证明材料需满足4年任职年限要求)。

2.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3.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4.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二、网上申报流程

(一)以乡镇建设工程技术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乡镇村建中心→乡镇政府→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人社局→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二)以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人社局→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以县(市、区)非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县(市、区)非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人社局→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四)以县(市、区)民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民企→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人社局→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五)以县(市、区)国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国企→县(市、区)国资委→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市、区)人社局→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六)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七)以市本级非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市本级非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八)以市本级国企人员申报为例:

个人→国企→市国资委→达州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三、纸质材料填报要求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单位人事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2.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及业绩综述。需写明“本人自愿申报XX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及工作类别》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查询和下载。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3.基层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级主管、人社部门负责人、资料审核人,需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业绩证明材料

加盖业绩证明鲜章页原件。

(三)《破格申报表》(仅破格人员提供)

加盖主管部门鲜章的《破格申报表》原件。

(四)装订要求

上述资料直接A4双面打印装订。


附件2

达州市破格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破格类型:□学历资历任职年限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职  务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含个人所有全日制和在职教育)

现专业技术资格及获得时间

拟申报

专业技术资格

符合破格条件情况及佐证材料名称

符合XX条款具体内容:

佐证材料名称:

对照破格条件,任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取得的主要业绩

所在单位意见

经审核,XX同志符合破格条件,同意推荐破格申报。

                  

                       (盖  章)

                        年    月     日

区县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注:①凡申请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均需填写此表;

②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破格的相关佐证材料。


附件3

2025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论文专著核查情况表

填报单位(盖章):                      联系人及电话:                    填报时间:年  月  日

序号

申报人

姓名

申报专业

申请层级

期刊名(专著出版社)

刊号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备案情况

论文题目(专著名称)

核查情况

核查结果

(合格/不合格)

备注

县级行业(行政)主管审核意见(并盖章):

审核人签字:                                      时间:

市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并盖章):

审核人签字:                                      时间:

说明:1.申报人为第一责任,申报单位为审核主体责任;2.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对申报人提供的论文或发表的其他作品进行核查,主要核查期刊是否正规、所发表的作品是否“三网”可查、查询结果是否与申报人所提供的纸质期刊保持一致、申报人提供的纸质期刊是否为套刊等;3.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核查情况表》,由核查人签字、申报单位盖章并提交行业主管部门后,方可在系统中提交上级单位;4.对核查不合格的申报人,取消当年度申报资格;5.申报单位弄虚作假,或为申报人作假提供便利的,由评委会公开通报,并责令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6.申报人明知不符合申报条件,串通职称评审工作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51125日印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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