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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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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0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国土工程 > 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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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业服务中心级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局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有关规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全县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从事国土工程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专业设置

国土工程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国土整治专业、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专业。

三、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质勘查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国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3〕5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等规定执行。

四、申报评审方式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申报审核,操作手册可在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1110日9:00—112412:00(逾期不得补报)。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县级各主管部门初次审核时间:117日9:00—112712:00。

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21日12: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企事业单位、县级相关部门、县级各主管部门修改提交截止时间123日12:00。

五、申报评审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个人申报、单位初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报送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要求如实、准确、规范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所在单位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选择“仪陇县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申报人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破格申报人员应上传《破格申报职称审核表》及其佐证材料,采用2名同行业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的,还应提供专家推荐意见及专家职称证书。

(二)单位初核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等材料后逐级提交。

《单位综合推荐报告》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包括申报人员取得现职称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廉洁从政、有无违纪违法)情况、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和取得的主要业绩贡献,以及单位审核和公示情况,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其中,对于破格申报人员,需对照《评审基本条件》具体条款要求详细说明破格推荐理由;对于提前1年申报职称、降低学历等次申报职称等享受政策倾斜的申报人员,应在推荐报告中如实说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主管部门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度门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复核,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及材料真实性,审核无误后按程序提交至中评委。

(四)组织复审。中评委安排专人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送审单位审核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信息将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逐级提交,以各乡镇(街道办)或县级有关部门(单位)为单位,统一报送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审核各单位报送的《评审表》,确定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五)组织答辩。符合《评审基本条件》第十七条所列情形的申报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形式等另行通知。

(六)专家评议。中评委组织同行专家对材料进行审阅、评议。

(七)评委会评审。由中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发文进行电子职称证书制作等工作。送审单位接到评审结果通知文件后1个月内,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装入个人档案。凡审核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注意事项

(一)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纸质材料《评审表》报送时间为124日—128日。《评审表》须按规范装订和报送,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签字及印章不齐、材料装订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08办公室(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联系人:彭琳,联系电话:18681704716,电子邮箱:271961694@qq.com。

(二)申报专业。申报人根据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评审基本条件》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类别表中选择申报相应专业。

(三)计算时间截止日期。工作时间、取得职称时间、基层任职年限时间等计算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奖项、专利、工作业绩等业绩材料和论文论著出版(发表)时间截止到2025121日。

(四)资格确认问题。按规定需确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提供确认审批资料。

(五)计算机和外语要求。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六)评审费用。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200(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评审人员需缴纳评审费100元。

评审要求

(一)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员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提供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二)为进一步加强论文审核,申报人员所有提交的公开发表的论文均须正式刊发,并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应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因故无法在以上数据平台查询的,应上传由专业刊物编辑部出具的论文真实性说明,并提供编辑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以便中评委核实。

(三)为进一步加强学历学位审查,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进行审核查验,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有关查验证明材料。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后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四)各单位要按照我职称政策相关规定,认真做好本单位申报推荐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者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坚决杜绝相关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加强社会监督,所有申报人员的业绩和拟申报资格要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对申报过程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规违纪行为要认真核查处理。

)强化责任追究。职称申报、同行业专家“破格”推荐、单位审核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2025年度仪陇县国土工程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2.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表

 

 

仪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10

相关附件
  • zpw/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土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_20251111_141817185_KS8Jw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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