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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阿坝州水利水电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3 |
|---|---|
| 评审通知名称 | 2023年度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双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阿坝州水利水电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37-282308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11-0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11-25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基本条件 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阿坝州水务局 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阿坝州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阿州水发〔2020〕77号)规定执行。 (二)申报的学历、资历条件说明 申报人须具备《阿坝州水利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 对学历的把握应注意: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或取得较高学历、学位的,按该学历、学位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其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时间可以不按取得时间开始计算,取得即视为具备该学历条件。 (三)党风廉政条件 申报人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申报前2年(2021年、2022年)无违纪违法行为。 (四)考核条件 近5年年度考核或任现职以来均为“合格”等次以上。本单位应开展民主推荐和测评,满意率不低于75%。 近5年内,三年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获得“优秀共产党员” 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获得州级以上“先进工作者”或“先进个人”等同等次荣誉称号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 在乡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且现仍在乡镇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申报评审。 被组织抽调到乡村振兴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此期间所取得的业绩也可作为专业技术工作业绩。 (五)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及《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30学时,其余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员须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并取得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由县人社职改部门验印登记,签字盖章。 |
| 职称申报方式 |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州级机关、各县(市)、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从事水利工程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取得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但未聘任到相应岗位的人员,本着自愿原则,可以申报“双定向”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不发放定向评价职称证书,其普通评审证书仍然有效。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25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农田水利工程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土保持 |
| 3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利工程管理 |
| 4 | 工程技术人员 | 水利电力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