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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南充市嘉陵区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532889036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2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1-18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文件执行。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5. 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决定。 (四)能力、业绩条件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申报人员范围 嘉陵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280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初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初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初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9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10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