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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资中县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资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资中县建设工程初、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7378748106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1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17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 4.申报专业技术职称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4.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5.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申报的其他情形。 (三)学历资历具体条件 1.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③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②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③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④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⑤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⑥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⑦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⑧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3.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备博士学位; ②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③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④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⑤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⑥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4.论文(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要求:任现职期间,申报初级的具有1篇以上、申报中级的具有2篇以上,由本人撰写、与申报专业一致、代表自身专业理论和技术水平的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论文需提供查重资料及电子文档,字数3000以上,对经知网、维普等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相似率高于20%的人员取消本年度申报评审资格,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五条第(四)项第2目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评审资格,并记入资中县民营企业建设工程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 5.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相应等级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6.能力、业绩条件:按“基本条件”中对能力、业绩条件的规定执行。 7.职业资格:工程技术领域实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民营企业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专业技术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职业资格分级设置的,其初级(二级)、中级(一级)分别对应职称的初级、中级,未分级设置的一般对应中级职称,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的依规执行。 8.继续教育培训要求(含申报当年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学习培训):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每年应完成90学时以上继续教育,其中公需科目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低于60学时。 9.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从事建设工程专业工作一定年限后,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本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相应同级职称。初级、中级职称对应的工作年限为1、3年。已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从事建设工程其他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胜任本职工作,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且符合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可根据专业能力和相关成果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相应层级职称,申报层级不高于已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层级。取得建设工职称专业的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时,业绩成果和专业工作年限不合并计算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县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其中,各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的人员须在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推荐,对没有空缺岗位的单位不得推荐上报。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3284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工程造价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岩土工程 |
| 3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城乡建设规划 |
| 4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工程管理 |
| 5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建筑材料 |
| 6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环境卫生工程 |
| 7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景观园林工程 |
| 8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
| 9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机械设备安装 |
| 10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暖通空调工程 |
| 11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
| 12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燃气工程 |
| 13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给排水工程 |
| 14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消防工程 |
| 15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白蚁防治工程 |
| 16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
| 17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房屋建筑结构工程 |
| 18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工程测量 |
| 19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建筑美术设计 |
| 20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城市设计 |
| 21 | 工程技术人员 | 建设工程 | 建筑设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