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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2023年度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工作安排
达州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3 |
|---|---|
| 评审通知名称 | 达州市2023年度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工作安排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达州市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3568181339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12-2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2-05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作家协会联合出台的《关于印发〈四川省文学创作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川作〔2022〕61号)等规定的条件开展。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评审范围 全市从事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等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达州市艺术、群众文化、图书资料、文物博物4个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接收市本级相应系列(专业)中级及以下职称申报人员材料,通川区、达川区、达州高新区、达州东部经开区中级职称申报人员材料。自行开展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确有困难的县(市、区),如需委托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县(市、区)职改办向市文体旅游局出具委托评审函,评审结果按规定反馈有关县(市、区)。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7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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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利用 | 中级 |
| 2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考古 | 中级 |
| 3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保护 | 中级 |
| 4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博物馆研究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利用 | - |
| 2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考古 | - |
| 3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保护 | - |
| 4 | 文物博物专业人员 | 文物博物馆研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