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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遂宁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职称资格评审工作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遂宁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25-237002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他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6-2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7-31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评价标准。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采取申报人员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社会评价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所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工作作风“慵懒散”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条件。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申报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即至少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相应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即至少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中级职称资格)。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高级农艺师,或申报经信等部门工程技术系列高级工程师。 2.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助理级工程师职称资格,且符合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或申报经信等部门工程技术系列工程师。 3.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4.申报农业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有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五)基层经历等政策倾斜。到乡镇、贫困县(市、区)、民族地区县(市、区)等基层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申报评审职称可提前1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四大片区”外的农业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务期间到“四大片区”贫困县全脱产服务满1年,或与“四大片区”企事业单位建立3年及以上支援服务关系,或参加精准扶贫工作成效显著被省级部门及以上表彰为优秀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在基层(乡镇及贫困县、艰苦边远县、民族地区县)工作累计满2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六)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情形。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申报范围 (一)高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全市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中、初级职称申报范围为:市直三园区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中级或初级职称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按照要求,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已下放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由各县(市、区)自主开展。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907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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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副高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副高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9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10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