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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仪陇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仪陇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17-7222993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2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1-21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5.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 1.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资格,且符合上述对应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能力、业绩条件 1.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的能力。 (4)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 二是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三是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县各农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非公有制组织和在我县地域内的自由职业者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技术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由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仪陇县人才信息中心)负责推荐。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323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中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中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