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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合江县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合江县农业农村局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合江县农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1771142004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学历、资历、能力、业绩等基本条件,严格参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文件规定执行。申报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 申报中级人员公开发表论文的,所提交的论文均应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询,查询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一并上传报送。未公开发表论文的,应提供规定数量与申报专业一致,且由本人主笔撰写代表自身专业理论水平和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发展规划等材料,并在知网、万方或维普数据库平台查重,重复率不得高于20%,查询查重证明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提供,并附在材料之后一并上传报送;同时材料需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专家认定签字,申报资料附正高级专家资格证书复印件。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县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相应层级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一)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性质限制,在社保参保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相关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 (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 (三)劳务派遣人员。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单位须为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企业。申报人材料均须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行业主管部门申报。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7304925831926169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中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中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