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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艺术系列演员、 导演(编导)、美术专业新文艺群体 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艺术系列演员、 导演(编导)、美术专业新文艺群体 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四川省艺术系列新文艺群体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86626334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7-0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8-21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严格按照《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文旅发〔2023〕78号)规定的条件开展,详情请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 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 ) 或四川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职称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zctj.scwyy.cn/)查阅。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 |
| 评审范围 | 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委托,我会承担新文艺群体演员、导演(编导)、美术三个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须是我省以文艺工作为主业的新文艺群体且在川缴纳社保,包括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和非公有制组织、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社会组织中的文艺从业人员。非民营组织文艺从业人员不得挂靠申报参评。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71886679349694466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艺术专业人员 | 艺术创作 | 副高级 |
| 2 | 艺术专业人员 | 艺术表演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艺术专业人员 | 艺术创作 | 美术 |
| 2 | 艺术专业人员 | 艺术创作 | 导演(编导) |
| 3 | 艺术专业人员 | 艺术表演 | 演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