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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眉山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6
评审通知名称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6年度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审委员会名称眉山市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38168532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职称评审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6-22,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7-31
代表作数量0条
评审标准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图书资料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9号)、《关于印发〈四川省群众文化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80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文物博物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14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艺术系列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文旅发〔2023〕78号)规定执行。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一)市本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专业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二)东坡区、彭山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中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专业中级职称申报人员。(三)各县(区)暂不具备相关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委托市图书资料、文物博物、艺术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四)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67613441417314306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中级
2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中级
3艺术专业人员艺术管理中级
4艺术专业人员技术保障中级
5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中级
6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初级
7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初级
8艺术专业人员艺术管理初级
9艺术专业人员技术保障初级
10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初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舞台技术
2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剪辑
3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录音
4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文学编辑(音乐编辑)
5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摄影(摄像)
6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美术
7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作曲
8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指挥
9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编剧
10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导演
11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演奏员
12艺术专业人员影视艺术演员
13艺术专业人员技术保障剪辑
14艺术专业人员技术保障录音
15艺术专业人员技术保障舞台技术
16艺术专业人员艺术管理演出监督
17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艺术研究
18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彩灯艺术
19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文学创作
20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美术
21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动漫游戏设计
22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艺术创意设计
23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舞台美术设计
24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摄影(摄像)
25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作词
26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作曲
27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指挥
28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导演(编导)
29艺术专业人员艺术创作编剧
30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演奏员
31艺术专业人员艺术表演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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