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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助理、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屏山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屏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农业系列中(助理、员)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屏山县农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31-572184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4-20,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5-19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农规〔2023〕2号)执行。申报职称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要积极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确保推荐的申报人员为群众满意,职工认可,品德、能力、业绩均较为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干部群众意见大、业绩不实、实际工作能力水平差的申报人员,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应不予推荐申报。申报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计算截止时间为个人网上申报修改截止时间。申报人员能力与业绩要求及破格条件按照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初定申报,定向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中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初级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三)农业技术员职称申报人员范围:县属相关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其他非公有制组织中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技术员职务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等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五)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精神,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623254648363417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中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中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中级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工程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水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业综合 |
| 4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土肥 |
| 5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植保 |
| 6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蚕桑 |
| 7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园艺 |
| 8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