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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报送2024年度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8569313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1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2024年度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规定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等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二)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规定的相应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三)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四)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委托评审,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五)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六)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书面反馈评审结果。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5040009119006721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水上交通 |
| 2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汽车运用 |
| 3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其他 |
| 4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 5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机械运用 |
| 6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轨道交通 |
| 7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港口与航道 |
| 8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 |
| 9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船舶运用 |
| 10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船舶检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