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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体育专业和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济南市体育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4年度体育专业和体育科研专业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济南市体育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1-66608332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02,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18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根据《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等6个文件施行有效期的通知》(鲁体人字〔2024〕7号)精神,本年度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和体育科研职称申报条件,仍按照《山东省竞技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1〕35号)、《山东省体能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1〕36号)、《山东省群众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1〕37号)、《山东省运动防护师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1〕38号)、《山东省体育科研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1〕39号)、《山东省学校体育教练员专业技术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体字〔2021〕44号)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体育教练员、运动防护师、体育科研等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其他地市体育专业和体育科研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市评委会评审的,需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当地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503292243974553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体育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