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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快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山东省快递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4年度快递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山东省快递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1-58701075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25,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1-10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2024年度山东省快递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按照《山东省快递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鲁邮管〔2024〕32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快递职称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学时,并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申报、认定,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提取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近5年继续教育数据。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快递设备、快递网路、快递信息等快递工程及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快递工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快递工程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委托评审,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快递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将书面反馈评审结果。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4677566438047746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快递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快递工程 | 快递信息工程 |
| 2 | 山东职称 | 快递工程 | 快递网路工程 |
| 3 | 山东职称 | 快递工程 | 快递设备工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