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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潍坊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潍坊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4年度潍坊市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潍坊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8097069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29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2024年度潍坊市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规定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1.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汽车运用、港口与航道、船舶检验、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轨道交通等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交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满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条件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3.工程师的申报范围:各县市区以及市直各部门(单位)、企业等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的申报范围:市直各部门(单位)、潍坊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单位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467659108201267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水上交通 |
| 2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汽车运用 |
| 3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其他 |
| 4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 5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机械运用 |
| 6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轨道交通 |
| 7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港口与航道 |
| 8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 |
| 9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船舶运用 |
| 10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船舶检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