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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业技术和基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做好2025年度农业技术和基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临沂市农业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98726785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02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评审农业技术职务资格须符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7号)要求;申报评审基层农业技术高级职务资格须符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农业高级职称评审条件指导标准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16号)要求。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二)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须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各类人才,按相关规定执行。(三)基层农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范围为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基层事业单位范围以各县(区)制定的基层单位目录清单为准。(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五)推进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农业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通知》(鲁农人字〔2021〕48号),申报参加相应职称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4264977128226818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植保 |
| 2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园艺 |
| 3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畜牧 |
| 4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土肥 |
| 5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水产 |
| 6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蔬菜 |
| 7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兽医 |
| 8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桑蚕 |
| 9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农业资源环境 |
| 10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农业机械化 |
| 11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农业环保 |
| 12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农学 |
| 13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农村能源 |
| 14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农村合作组织管理 |
| 15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安全 |
| 16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花卉 |
| 17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果树 |
| 18 |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茶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