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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滨州市2025年度药品技术 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滨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滨州市2025年度药品技术 中、初级职称评审材料的公告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滨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8339021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0-09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药品技术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应符合国家、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专业职称申报条件,申报条件目录见附件2,申报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标准条件专栏和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下载。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高层次人才、博士后、高技能人才、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东西协作援派人才、复合型人才、取得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时,应提供近4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职称申报系统”需自动提取近4年的继续教育数据;申报初级职称时,应至少提供近1年的继续教育情况。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药品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药品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市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受委托评委会组建单位提交本单位开具的委托函,评审结束后,评委会书面反馈评审结果。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3984769380777985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制药设备 |
| 2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 |
| 3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医疗器械 |
| 4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质量管理 |
| 5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养护 |
| 6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研发 |
| 7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生产 |
| 8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审评检查 |
| 9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设计 |
| 10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经营 |
| 11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检验 |
| 12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调剂 |
| 13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
| 14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药品包装 |
| 15 | 山东职称 | 药品技术 | 工程设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