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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物联网和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物联网和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7979750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0-11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物联网工程、智能制造工程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严格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申报基本条件和能力业绩条件须符合中共临沂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物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临高组发〔2021〕5号)、中共临沂高新区工委组织部《关于印发临沂高新区智能制造工程技术职务资格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临高组发〔2021〕6号)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1.凡在山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2.在山东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临沂高新区职称申报评审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3.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4.行政管理人员不得按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推荐申报职称,确因工作需要已批准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兼职的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职称时须提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兼职审批表》。5.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临沂高新区开展物联网和智能制造专业特色职称评审,面向全省有特色专业职称需求的同行业专业技术人才,评审结果省内通用。委托临沂高新区评审职称的,须按规定履行委托评审手续。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389702404617011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物联网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物联网工程 | 物联网技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