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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5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5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1-51773166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10-31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2025年度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初中级职称考试规定〉和〈山东省网络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网办发〔2024〕12号)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我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中从事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域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申报评审须符合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的评价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省外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所在地省级或中央部委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以下简称委托函)。省内职称自主评聘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委托评审的,需向省网络安全工程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出具委托函。 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需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3890823031947266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网络安全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网络安全工程 | 网络生态建设与治理 |
| 2 | 山东职称 | 网络安全工程 | 网络安全技术研发与应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