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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6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省安全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61511225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4-1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05-15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申报基本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安全工程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应急规〔2023〕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应急管理厅官网查询和下载。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破格申报 |
| 评审范围 |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安全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放正、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和市(州)不在此评审范围内。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安全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出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安全工程专业高评委报送评审申报材料参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部门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369577475519283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安全工程 | 副高级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安全工程 | 正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