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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环保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什邡市建设环保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4
评审通知名称关于开展2024年建设环保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审委员会名称什邡市建设环保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15283815892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其它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8-09,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9-12
代表作数量1条
评审标准(一)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学历人员,可逐级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层级技术职称。 1. 技术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 助理工程师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 (4)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 (5)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6)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7)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8)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建设工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 3. 非建筑环保相关专业学历人员申报职称,须取得建设类相应专业职业资格或在任职年限要求上增加2年。 4. 建设工程技术人才取得的专业技术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相关或相近职称专业高一级职称的条件。以职业资格申报的企业人员需在本单位注册且聘任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事业单位人员需聘任对应专业技术岗位。 5. 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 (二)能力、业绩条件 严格按《德阳市建设环保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德建发〔2023〕158号)(见附件)规定执行。 三、申报方式及程序 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有关部门(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详细操作手册可在四川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下载。具体流程如下。 (一)个人申报 企事业单位通过社保业务经办人账号以“法人登录”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请用户权限,经上级单位审核通过后单位申报人员才可进行相应操作。职称业务归属地、上级单位名称不能填写错误,否则会影响业务办理。企事业单位可联系职改部门分配、审核账号(联系方式见附件)。 凡符合《德阳市建设环保工程系列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进入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及要求,选择“什邡市建设环保工程技术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按系统提示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提交用人单位审核。 (二)单位审查推荐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起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通知发文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在推荐意见里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报送主管部门(单位)审核。 (三)部门审核 市住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基层单位负责对管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员申报的职称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相应栏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建管股。 (四)复核受理 市住建局建管股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受理。 (五)评审 由什邡市建筑环保工程系列初级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专业组评议、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由市住建局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公示、发文 评审通过人员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发文。在完成以上工作后,通知各单位领取任职文件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表》,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存入个人档案,妥善做好任职文件和评审表的保管工作。根据省人社厅相关要求,不再办理纸质职称证书,实行电子职称证书。电子证书可通过下载“四川人社”APP,实名认证登录,进入“人事人才”版块,点击“电子职称证书打印”选项,即可对个人取得的职称证书进行打印。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一)人员范围 凡在我市从事建筑、交通、环保工程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程序申报相应专业中、初级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856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工程技术人员环境工程初级
2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工程初级
3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初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工程技术人员环境工程环境管理
2工程技术人员环境工程环境科研
3工程技术人员环境工程环境监测
4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5工程技术人员交通工程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
6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工程造价
7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岩土工程
8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城乡建设规划
9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工程管理
10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建筑材料
11工程技术人员建设工程环境卫生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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