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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泸州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3
评审通知名称关于开展2023年度林业工程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评审委员会名称泸州市林业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30-3110363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其它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3-09-04,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3-10-04
代表作数量1条
评审标准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年单位考核合格及以上,从事相近相关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截止2023年10月13日,申报人员在泸州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1年以上。 (五)在省外取得的林业工程类中初级职称,或在我市转确认时无法提供原取得职称相关材料的,须同级转评后方可在我市参加相应级别职称评审。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破格申报
评审范围一、申报范围和渠道 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泸单位)推荐后,在我市申报2023年度林业工程专业中、初级评审。 (一)申报范围。 1.评审范围:市属企事业单位组织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属企事业单位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其他社会组织申报初、中级职称人员。 2.评审专业:林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园林景观、木(竹)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专业(具体专业类别详见附件1)。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671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中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数字林草
2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森林采运
3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林产化工
4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木(竹)材加工
5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园林景观
6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水土保持
7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生态保护修复
8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湿地保护
9工程技术人员林业和草原工程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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