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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凉山州交通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凉山州交通工程专业“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34-3225211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26,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28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按照《凉山州交通工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凉交发〔2024〕36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符合《四川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管理办法》(川组通〔2021〕75号)规定的,可根据规定提前申报相应职称。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定向评价,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全州从事交通运输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人员须在我州参加基本社会保险(自申请之日起的前6个月连续缴费,且缴纳社保单位与申报单位一致)。 申报“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所获得的职称在凉山州范围内有效,与普通职称(非定向)在本州内享受同等待遇。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处分期间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同一年度内,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时申请职称评审和初定,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不同系列(专业)同级别职称,不得同时申报同级别的普通职称和定向职称。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3121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副高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交通运载装备与物流工程技术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铁路(含轨道)工程技术 |
| 3 |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 |
| 4 | 工程技术人员 | 交通工程 | 道路与桥梁(含隧道)工程技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