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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 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4
评审通知名称宜宾市南溪区2024年 新闻专业初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
评审委员会名称宜宾市南溪区新闻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31-3330613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其它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5-2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06-28
代表作数量1条
评审标准申报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忠于党的新闻事业。坚持党性原则,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认真履行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热爱新闻工作,具备相应的新闻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实事求是。依法取得新闻记者证,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胜任本职工作,年度考核合格。 申报人员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初级职称,除必须达到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和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新闻采编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核合格。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新闻采编工作满3年。 2.能力条件 (1)具有基本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基本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2)了解新闻传播规律,有一定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某一方面的新闻采编工作。 (3)从业以来,每年参与采写的稿件数量不少于60篇,或编发的稿件不少于80篇,或参与采编的稿件合计不少于100篇(其中在“两微一端”或视频、音频网络平台发表网络新闻作品数量不少于20%)。 3.业绩条件 从业以来,县(区)新闻媒体人员参与采编的作品获市级新闻三等奖及以上奖项1项。 首次取得新闻记者证且尚无专业技术职称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初级职称基本标准的,视为取得初级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职称申报方式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 我区范围内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
评审通知-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新闻专业人员编辑初级
2新闻专业人员记者初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新闻专业人员编辑-
2新闻专业人员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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