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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仁寿县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仁寿县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4
评审通知名称2024年仁寿县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评审委员会名称仁寿县文物博物专业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28-36285701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其它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1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18
代表作数量1条
评审标准/
职称申报方式/
评审范围从事文物博物馆研究、文物保护、文物考古、文物利用等领域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四)总部在省外或控股股东在省外,注册地和纳税均在我市的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其所在企业或企业总部同意,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申报人最近12个月须在成都市范围内缴纳个人所得税。 (五)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市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有劳务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成都市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办法》(成人社职称〔2021〕85号)参加职称评审。 (七)以下情况,需由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征得成都市人社局同意,于2023年12月29日17时之前将委托评审函交至成都市人社局专技处后,单位凭同意委托评审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申报: 1.中央驻川在蓉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需委托四川省成都市进行职称评审的。 2.成都市内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需委托四川省成都市进行评审的。 成都市文物博物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将评审结果及时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评审通知-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利用中级
2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考古中级
3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保护中级
4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博物馆研究中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利用-
2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考古-
3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保护-
4文物博物专业人员文物博物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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