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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成都市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28-85394343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29,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1-22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四)年度考核。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五)高技能人才申报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按《成都市工程技术领域技术技能人才职业融合贯通发展实施细则》(成人社发〔2019〕1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按照《关于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可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22号)精神,被用人单位聘任(聘用单位与参保单位名称一致)相近相关工程技术专业职务,并满足学历、资历等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在成都市申报相近相关专业的工程师职称评审。其任职资格时间以用人单位聘任文件上明确标注的批准时间或发文为准(聘任时申报人须在该单位参保)。 (七)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在我市从事工程系列市场技术监督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可在我市申报2024年度工程系列市场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职称评审,评审专业包括:计量测试、食品质量检验检查、特种设备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 申报人申报时最近6个月须在成都市范围内在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现参保单位应与推荐单位一致,不含申报当月)。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制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从审批机关审批的退休时间起计算)、处于职称申报评审影响期内的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二)区属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将单位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在蓉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四)总部在市外或控股股东在市外,注册地在我市的国有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其企业总部同意,按照属地化原则将登记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五)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市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材料均须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成都市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办法》(成人社职称〔2021〕85号)的申报条件参加职称评审。 (七)中央驻川在蓉单位需委托评审中级职称的,需由推荐单位按照要求征得成都市人社局同意后申报,并于2024年11月8日之前将委托评审函交至成都市人社局专技处后,凭同意委托评审证明材料进行申报。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1515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 |
| 2 |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质量管理与审核 |
| 3 |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标准化研究 |
| 4 |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特种设备检验 |
| 5 |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食品质量检验检查 |
| 6 | 工程技术人员 | 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 计量测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