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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成都市工程技术市场技术监督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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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所属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职称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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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畜牧兽医站、局属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19〕46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川农规〔2023〕2号)有关规定,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开展2024年度农业系列中级、初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县各农业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非公有制组织和在我县地域内的自由职业者从事农艺、畜牧、兽医等相关工作且具备晋升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技术员职务任职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由档案所在管理部门(仪陇县人才信息中心)负责推荐。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

5.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和资历年限。申报人员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符合以下条件:

1.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原取得农业工程专业职称资格,且符合上述对应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可申报农艺师。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技术员: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四)能力、业绩条件

1.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的能力。

(4)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

二是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三是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2.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三、申报专业的选择

申报人员应重点根据本人所在单位性质和主要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慎重选择申报专业

(一)助理农艺师、农艺师申报专业

1.农学(如:水稻、小麦、薯类、玉米、油菜等)

2.园艺(如:茶、果、蔬、棉、花、药、麻等)

3.综合(如: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科教、农业信息、农业宣传、农村合作组织管理、农业农村政策研究等)

4.农业工程(含农业机械化、农村能源、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保护等)

5.水产

我县暂未开设园艺蚕桑植保土肥3个专业,如申报这3个专业需要委托南充市农业农村局评审。

(二)助理畜牧师、畜牧师申报专业:畜牧

(三)助理兽医师、兽医师申报专业:兽医

四、破格申报条件与基层倾斜政策

(一)破格申报条件

从事农业专业技术工作,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且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层级限制,破格申报评审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一是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奖项。二是作为主研人员,获得本专业农业技术方面发明专利1项以上,并经推广应用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

(二)基层倾斜政策

1.任现职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提前申报:

(1)参加援藏援彝服务期满1年及以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2)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帮扶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且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的,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3)对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脱贫县连续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同时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提前申报年限不能累计计算。

2.在基层工作累计满15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五、申报方式及申报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本次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办理。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21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232359(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8:00。

六、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部门审核(单位推荐后,按行政主管部门→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依次传递审核)、申报受理、组织评审、结果公示、审核确认及办理相关手续

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上传相关佐证材料,选择仪陇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按要求填写后自动生成,经审核受理后打印1份,A4纸尺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人员在诚信承诺书签字,依次报单位、上级部门签字盖章。

2.社保参保信息。如系统同步的社保参保信息不全或有误,须上传社保证明附件。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3.学历信息。按要求填写取得的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及以上学历学位信息,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查验结果。

4.职称信息。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文件,未注明专业名称的,需单位核实专业,并出具说明。

5.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情况。申报人员根据情况如实填写信息。

6.工作经历。从参加工作起连续填写,不能间断。

7.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前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填写取得现专业技术职称以前的主要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

8.业绩成果。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主要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逐项上传佐证材料。包括获得的科技奖励、表彰表扬和专利等。

9.论文论著。填写取得当前专业技术职称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逐项上传佐证材料。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且录、原文。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首页等。

10.学习培训经历。填写取得现职称以来学习培训情况,逐项上传佐证材料。根据相关规定,继续教育每年共计学时至少达到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60学时。

11.考核情况。填写任现职以来符合任职年限要求的年度考核情况,逐项上传《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12.评委会需求申报材料。

(1)任现职以来业务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任取得现职称以来个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字数不少于1000字。申报人员手写签名确认,扫描上传。

(2)其他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

上传系统应为原件,如为复印的须由单位审核,注明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审核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论文、论著、成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等)的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单位推荐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领导小组,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部门审核

主管部门和县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政治素质、基本条件、工作实绩等。农业农村局审核通过后提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及时退回并在系统中注明原因。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推送到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受理

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负责收集评审材料,包括:评审表纸质版一份(当系统显示已提交中评委时由申报人员在系统下载)、推荐函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1)、《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并组织到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实地抽检。

组织评审

申报材料复核合格后提交仪陇县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按照组织答辩、同行专家评审、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进行。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由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调查核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

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农业农村局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

办理相关手续

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移交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县人社局人事档案室,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或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七、答辩要求

(一)全员答辩。凡申报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均须参加评审委员会组织的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答辩内容。答辩的内容以申报人员提供的材料为主,重点了解申报人掌握所从事专业的基础知识、学识水平和工作能力,以及考察申报人员所提供论文、业绩、成果的真实性。

(三)答辩结论。答辩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合格的申报人员进入评审阶段,答辩不合格的不予通过。

八、评审费用

(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中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200元;初级职务每人次收费标准为100元。

九、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单位统一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由系统导出)、推荐函(模板参考附件1、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附件3),电子版请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与系统提交信息请务必保持一致,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18:00材料接收地点:仪陇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农业农村局办公楼315办公室)。

、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77866114

附件:1.关于推荐xxx等x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农业系列

中初级职称的函

2.申报评审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一览表                  

    仪陇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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