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卫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部门:
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4〕24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将开展2026年度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我院从事医、药、护、技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满足申报条件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
已取得四川省高级职称资格证,仅申请院内聘任的人员,按照省卫健委要求,须重新填报职称系统,工作量、健康科普、进修、对口支援等纸质材料可不再重复提交,仅提交满足医院聘任条件的材料即可。
二、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卫生副高级资格考试、工作量、工作业绩、继续教育、进修学习、对口支援、健康科普等须先符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文件要求,再符合《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定>的通知》(川北医附院字〔2022〕49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高级职务推荐及中级职称评审补充规定>的通知》(川北医附院字〔2020〕95号)、《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实施细则>》(川北医附院字〔2020〕112号)文件要求,方可申报卫生高级职称评审(详见附件1-7)。
医院在护理学院和护士学校上班人员,晋升副高级职称须每年完成至少2个月的临床工作,晋升正高级职称须每年完成至少1个月的临床工作。具体考核由护理部细化制定、督促执行。
三、申报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10月23日-10月31日。
(一)主要步骤
1.申报人员须通过“钉钉”-工作台-OA审批-人事管理-填报“2026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表”,扫右侧二维码加入“2026年高级职称申报”钉钉群。
2.申报人员申报材料须分别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详情见后文“材料清单”。
3.申报人员携带需人力资源部盖章证明的材料清单(包括学信网查询下载的学历学位证明、卫生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到人力资源部A514盖章,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及任现职称聘任文件。
4.申报人员按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A514。
5.申报人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业绩条件材料取得时间和其他奖项等申报材料时间等均计算到2026年10月31日,任职时间计算到2026年12月31日。
(二)材料清单
材料目录 | 内容 | 职能部门/ 申报人 | 评审系统申报程序 |
1.学历学位证明 | 申报人学信网查验并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明并打印 | 人力资源部 | 人力资源部签字盖章后,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2.现任职称聘任文件 | 申报人须保存现任职称聘任文件进行网上申报 | 人力资源部 | 人力资源部提供申报人现职称聘任文件,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3. 卫生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 | 考试人员提供成绩合格证 | 申报人 | 1. 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2. 若为抗疫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免进修、免对口支援、提前一年申报等政策,须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工作证明》(详见附件8),由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统一签字盖章后,通知申报人到A514办公室领取材料。申报人员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
4.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 |||
5.护士执业证书 | |||
6. 进修结业证(仅医师提供) | |||
7.对口支援证明 | |||
8.继续教育 | 2021-2025年继续教育学分证明 | 科技部 (联系人:周老师 电话:652) | 登陆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在科技学术板块的快速通道里进入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行政管理平台,登录个人账号,点击学分管理,点击出具Ⅰ类、Ⅱ类学分,时间选择2021年-2025年,打印后到科技部盖章,申报人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9.教学工作 | 累计教学课时数、带教实习学生、教学课题、成果奖 | 教务部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620057) | 由教务部出具证明 |
带教进修生、下级医师/护士、专科护士、护理学生、护理规范化培训学员;培养市(州)、县(市、区)两级卫生技术人员 | 医务部(魏老师617270) 护理部(杨老师667693) | 护理高级教学工作前三条由护理部开具证明,其他三个专业按照前面分工内容由医务部出具证明。 | |
带教住院医师、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骨干医师紧缺人才培训 | 毕业后培训部 (赵老师68343) | 由毕业后培训部出具证明 | |
主持开展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参与推广适宜技术;受邀在省级及以上卫健行业学会等开展专题讲座 | 科技部(周老师652) | 由科技部出具证明 | |
培养研究生 | 研究生工作部 | 申报人员下载附件10《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情况证明》据实填写,由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 |
10.病案 | 有病床的临床医师,到病案统计室复印任现职期间不同年份的主治(持)完成的疑难复杂临床病案5份(每年1份,病历首页须病案统计室盖章) | 病案统计室 (程老师69627) | 申报人按照附件9相关流程到病案统计室办理,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11.专题报告 | 提交2份专题报告 | 申报人 | 申报人根据专题报告编写格式(详情见附件8)撰写专题报告,电子文档上传至评审系统 |
12.业绩成果 | 按照文件条件准备任现职期间的业绩成果代表作,论文须为第一作者(提供检索页、封面、目录、正文),课题须结题(提供立项文件+结题报告) | 申报人 | 申报人员须选择任现职期内最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本专业标志性工作业绩成果作为代表作,按要求扫描原件制作成PDF文档上传评审系统 |
13.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 2021-2025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 人力资源部A516 | 人力资源部统一出具2021-2025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医院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人员按通知领取证明,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上传评审系统 |
14.临床工作量 | 1. 院内临床工作量(附件11-1、11-2、11-3、11-4): ①申报人员根据职称序列准备相应工作量登记表,根据表格及文件要求到相应部门/科室提取数据。 ②信息中心仅能提取医师系列工作量。其中,肾内科专业透析工作门诊单元数、呼吸内科和消化内科内镜诊疗人次由科室提供数据。 ③护理专业由所在科室提供工作量数据,科室管理小组审核签字后,交由护理部审核签字盖章。 ④药学专业由药剂科提供数据,由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审定并填表签字。 ⑤医技专业由申报人员所在科室提供工作量数据,由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审定并填表签字。 | 1.信息中心: 陈老师697899 2.病案统计室: 程老师69627 3.所在科室管理小组成员 4.护理部 | 1. 申报人员到信息中心及病案统计室提取相关数据,并填报临床工作登记表,现场签字盖章备案; 2. 需所在科室提供相关工作量的数据,由科室管理小组成员审定并填表签字备案。根据“谁申报、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该科室管理小组成员还需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8),确保申报临床工作量数据真实可靠。如有伪造、虚报、瞒报、谎报等弄虚作假行为,将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申报人员根据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填报评审系统,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
2. 对口支援受援单位临床工作量: 请填写附件8中相关表格后交受援单位填写、签字、盖章后提交。 | 申报人联系受援单位提供 | 由受援单位出具相应工作量数据,数据登记表由受援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申报人员根据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填报评审系统,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 |
15.健康科普 | 从2023年起,每年须有1次(篇/条)健康科普讲座、文章或视频。(表格模板:详见附件8) | 1. 宣传部 2. 医务部 3. 科技部 | 1.申报人员完善表格后(详见附件8)到相关部门进行健康科普支撑材料审核,并在表格上签字签章。 2.申报人员根据审核确认后的数据填报评审系统,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
16.综合推荐材料 | 申报人员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500字)。(详见附件8“综合推荐材料编写格式”)。 | 人力资源部 | 申报人将撰写好的综合推荐材料统一打包发送至钉钉,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医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通知申报人到A514办公室领取材料。申报人员扫描原件制成PDF文档作为佐证材料上传评审系统 |
17.个人业绩材料展示表 | 申报人员据实填写,教学部分需盖相关学院公章。临床医学院在医院教务部审核盖章,其他院系在相应学院审核盖章。 | 教务部 (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620057) | 申报人将撰写好的个人业绩材料展示表统一打包发送至钉钉,纸质版盖章后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A514。 |
18.科室推荐材料 | 申报人员据实填写,科室综合管理小组签字。 | 申报人员 | 申报人将填写好的科室推荐材料签字后,扫描成PDF统一打包发送至钉钉,纸质版统一提交至人力资源部A514。 |
(三)材料汇总备案
网上申报完成后,申报人于2026年10月31日前将本次申报的所有材料电子文件打包,以“申报职称等级+姓名+科室”命名,通过钉钉发送给魏娅辛进行备案。
四、网上填报要求(提前准备扫描件)
申报人员须将学历学位证明、现任职称证书及聘任文件、卫生副高理论考试合格证、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进修结业证、对口支援证明、继续教育证明、病历、专题报告、业绩成果、年度考核结果、临床工作量佐证材料等与评审有关的材料原件扫描上传,且须对上传材料的清晰度和真实性负责。
(一)申报人员须上传本人照片。上传照片须为申报人员本人近期清晰、可辨认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生活照、视频捕捉或摄像头所摄照片;照片大小为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40-50kb之间。
(二)《评审表》须个人在网络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按《四川省卫生高级职称评审专业目录表》填写,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专业按照全科医学、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咽喉、皮肤病与性病、精神卫生、急救医学、康复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病理、医学检验、药学、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卫生管理等19个专业填报。
(三)《综合信息表》须个人在网络申报填写和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
(四)综合推荐材料由申报人员据实撰写,主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内容(字数不超过1500字)。(详见附件8“综合推荐材料编写格式”据实撰写)。
申报人将撰写好的综合推荐材料于10月31日前一并打包通过钉钉发至魏娅辛,人力资源部统一报送医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通知申报人到A514办公室领取签章后的综合推荐材料和年度考核结果。
(五)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学术论文、科研项目、技术专利、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科普作品、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报告等须原件扫描上传。学术论文包括封面、目录、正文三部分内容。手术视频应为申报人员本人主刀的手术,并须刻录成光盘随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六)进修结业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免进修学习登记表》(以下简称《免进修学习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对口支援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以下简称《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限2017年及以前派出对口支援人员提交)、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结果材料、《城市卫生技术人员免对口支援登记表》(以下简称《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
(七)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须原件扫描上传。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应能明确反映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任现职以来的继续医学教育完成情况等。
(八)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证明(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须原件扫描上传。
(九)破格申报人员须将破格申报佐证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十)申报人员临床工作量由所在工作单位据实出具,并由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系统如实填写,《工作量登记表》须在申报信息提交后下载打印(不得更改)。
五、申报材料报送
网报提交完成后由申报人按以下要求准备:
(一)所有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规格为A4纸、双面印制。因材料书写潦草或复印件字迹不清而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
(二)纸质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1.《评审表》须左侧胶装,一式一份。
2.《综合信息表》和综合推荐材料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3.进修结业证或《免进修学习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基层工作自我鉴定及相关证明表》(限2017年及以前派出对口支援人员提交)、城乡医疗卫生对口支援“传帮带”工程考核结果材料或《免对口支援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4.《工作量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5.《个人业绩材料展示表》
(三)纸质申报材料每人一本,装订成册后提交人力资源部A514。
(四)联系方式:0817-2332320
李老师:62106,魏老师:63020
附件:1.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规〔2022〕3号)
2.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3〕146号)
3.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人事函〔2024〕242号)
4.《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规定>的通知》(川北医附院字〔2022〕49号)
5.《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关于印发<专业技术高级职务推荐及中级职称评审补充规定>的通知》(川北医附院字〔2020〕95号)
6.《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实施细则>》(川北医附院字〔2020〕112号)
7.破格条件梳理
8.2025年评审工作相关附件表格
9.2025年病案统计室高级职称申报数据提取流程说明
10.川北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指导学生情况证明
11-1.临床、口腔医师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
11-2.护理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
11-3.药学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
11-4.医学技术人员申报卫生高级职称工作量登记表
12.初审资料清单
13.职称论文审核要求及量化
14.个人业绩材料展示表
15.科室推荐材料
16.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
人力资源部
2026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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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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