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度莘县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关于对2025年度莘县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
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2025年度莘县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会议已经结束。根据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制度的规定,现进行异议期公示,异议期为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请各呈报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工作单位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莘县新华路70号,邮政编码:252400。
附件:2025年度莘县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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