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游客,请点击登录
Logo
返回
文章详情

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1人查看
发布时间:2026-10-26
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职称分类: 工程技术人员 > 能源电力工程 > 初级...
收藏

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公司、各部门: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2026年度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审专业

(一)申报范围

经集团公司授权,电力集团组建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电力集团本部及所属公司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面向在册在编的、从事能源电力、水利电力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干什么评什么”“属地化”的原则,均可按规定、按程序申报助理工程师、技术员等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不受理、不推荐。

(二)评审专业

能源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包括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新能源发电技术专业、热能动力工程专业、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

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建筑工程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水利工程管理专业、水电站动力工程专业、电力系统及自动化专业、电力运行专业、机电设备安装专业、电力建设与管理专业、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专业。

二、评审条件、申报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能源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能源〔2026〕620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单位和个人注册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以下简称职称系统)办理。单位及个人操作指南在评审系统首页下载。

(三)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7日9:00

2.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6日22:00,逾期不得补报。

3.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0日17:00

4.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6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5.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8日17:00

6.纸质评审表报送时间:各单位于2026年11月20日前,将逐级审核盖章后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统一报送电力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三、申报程序

(一)用户注册

在职称系统按照申报单位先注册、申报人后注册的顺序操作。电力集团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前进入系统逐级注册,已在职称系统注册的用户,无需重复注册。逐级上报职称时,若无法选择单位,请联系相应单位进入系统完成注册。

(二)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职称系统,选择“四川能源电力集团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初评委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须具体、真实、有效并可佐证。

(三)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职称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本单位予以公示。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员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并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四)电力集团审核

电力集团专业技术职称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职称办”)登录职称系统,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电力集团初评委会受理。

(五)评审表报送

     电力集团初评委会对各单位在职称系统上提交的材料审核接收后,申报人员打印《评审表》,各级单位按规定在审查合格的《评审表》中签署意见,逐级报送。

(六)组织评审

电力集团初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专业组评议、会议评审等程序。电力集团职称办负责承办具体工作。

(七)审查确认、公示、发文、办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职称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审核确认后统一印发任职资格文件。上述工作完成后,各单位根据通知前来领取《评审表》,并及时装入个人档案,《评审表》无法补办,需务必妥善保管。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各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材料

   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称、推荐意见、公示情况、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请按电力集团《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见附件)执行。申报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为初评委会接收后由职称系统导出、打印的《评审表》。

五、评审费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申报助理级职称交评审费100元,评审费用随上报《评审表》时收取。

六、注意事项

(一)做好政策宣传

各单位要充分做好《基本条件》和《评审通知》的宣贯实施工作,加大对职称政策的宣传力度,提供政策咨询和问题解答。

(二)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

1.申报人员应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等,准确选择申报专业。确因工作需要,岗位变动,申报人从事专业与原职称专业不一致时,申报人须根据目前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准确选择申报专业。选择依据参照《基本条件》之附件《工程技术职称评审专业范围》。申报专业方向与申报人实际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所在单位不受理,不推荐。

2.申报人员需在“个人基本信息”的“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的第一句明确申报专业和评审方向。

(三)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申报者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上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严肃、慎重签署《诚信承诺书》。对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专业技术人员,一律按《四川省职称评审工作行为规范》(川人社规〔2024〕1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申报资格,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严格审查材料

1.申报人所在单位须严格把关,根据“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原则,通过查询档案,结合平时考核,根据其技术能力、业绩贡献、现实表现、公示结果等情况,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地作出推荐意见。为申报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实行“一票否决”,取消申报评审资格,失信人将被记入电力集团“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将有关单位或个人纳入电力集团“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失信人员(单位)库”进行管理,并通报批评。

3.同一申报人的评审材料同一年度只能向同一初评委报送,如多头报送,所评结果无效。不得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专业技术人员已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五)落实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规〔2016〕20号)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度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继续教育具体要求请按电力集团《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见附件)执行。

(六)职称申报联系电话

联系人:杨骐羽  联系电话:15692881981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26日

附件

四川能源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技术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省人社厅统一部署,本次电力集团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和个人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申报推荐。单位操作手册、个人操作手册在职称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职称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复印在一页,需单位加盖公章。

2.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人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查询证明材料。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申报人具备学位的,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

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申请。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1)逐级正常申报: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完整提供首页至尾页)和《评审表》(完整提供首页至尾页)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2)本次职称申报与前一个专业不一致(同级转评)的,需提供原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首页至尾页)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首页至尾页)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任职资格文件中需圈出本人姓名。

(二)享受政策倾斜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提前一年申报的,应提供符合《基本条件》(四川能源〔2026〕620号)第十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单位综合推荐意见主要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历水平、专业能力,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提出对申报人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并标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字数不少于1000字,其中反映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不少于600字。单位负责人审查并签名,加盖公章。落款时间需在公示结束时间之后,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

(四)任职期间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学术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技术业绩及贡献等,1000字左右。申报人本人签名,落款时间为职称申报期间。

(五)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相关获奖证书、本人参与编写的相关制度、工作方案、项目合同、技术文件资料等。

(六)继续教育材料

1.根据各专业对标省级行业部门对继续教育的要求,申报能源电力专业的初级职称人员需提交申报当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申报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级职称人员需提交对应申报年限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2.继续教育证明材料需提供继续教育培训基地或正规学习平台结业证明。如提交的专业课证明材料为单位培训相关材料,则需提供全套培训资料,即正式培训通知(需含有培训天数、每天课时安排)、签到表、单位出具的课时测算证明等。 

      (七)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

用人单位提供,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八)年度考核材料

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如以A、B、C等字母或以“良好”作为考核结果的,需提供单位盖公章的考核结果对应说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例: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如2025年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九)单位公示

个人申报期内,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要明确具体公示起止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公示材料落款时间为公示第一天。

(十)单位公示结果证明

公示结果证明材料要明确具体公示起止时间,明确公示地点和公示结果。公示结果证明材料的落款时间为公示结束后的工作日,不含公示期最后一天。

(十一)企业证书

        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用以检查申报人的申报专业与企业资质范围是否相一致)。

(十二)社保证明材料

申报人提供近6个月(2026年4-9月)的《四川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若因管理需要涉及各单位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由社保代管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司公章。

(十三)注意事项

1.任职资格通知文件、业绩佐证材料、专业技术成果等材料中涉及本人姓名、担任角色或其他重要信息的部分,申报人员需重点标识。

2.所有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职称系统对应处(每份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职称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职称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3.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职称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如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等原因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员自负。

4.任职资格时间计算。任职资格时间截止到2026年12月31日。

5.成果、奖励、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经历等材料和论文论著发表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11日(论文论著需见刊)。

二、纸质材料填报要求

(一)《评审表》

1.《评审表》为职称系统自动生成和打印,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人员本人在“诚信承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名、填写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2.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

3.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二)装订要求

《评审表》需提交一份,白色A3胶装、脊背装订。《评审表》与职称系统信息不一致的,审签单位与系统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相关附件
  • 附件
    下载
这份通知,你能报吗?
按四川省职称评审条件,30 秒自查 · 只判断入门条件
第 1 步 · 我想申报
第 2 步 · 你的情况 (不填也可以,想让我们帮你判断就填一下)
最高学历
选填
现有证书 / 职称
选填
相关年限(年)

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手机号
微信咨询二维码
微信扫码 · 1 对 1 核对
扫码后发你 《职称申报条件对照表》
咨询电话:13258359260

提交即表示同意我们通过电话/微信与您联系,仅用于职称申报相关咨询。我们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您的信息。

职称申报指南 (按地区汇总)
更多地区陆续补充。需要你所在地区 / 专业的指南,可以 13258359260 告诉我们。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liyong@51jzr.com
13258359260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红牌楼广场2号写字楼601-607

关注我们 Contact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