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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中初级评审委员会 关于对 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1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 中级...
各乡镇(街道)学区、县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3号)及有关规定,2024年12月26日,召开了齐河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专业职务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同意12名同志晋升讲师职务资格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评审条件和评审程序。
现予以公布,其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有效期自评审通过之日起生效。
附件:齐河县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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