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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津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7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新型职业农民 > 初级...
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鲁农法字〔2023〕38号) 和《关于印发<德州市农民职称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德人社字〔2020〕197号)规定,宁津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月6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孙长鹏同志通过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现对孙长鹏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月7日至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宁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科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收件地址:宁津县中心大街27号
邮政编码:253400
附: 宁津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宁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7日
宁津县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初级评审委员会2024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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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工作单位全称或住址 |
评审依据学历 |
从事专业 |
拟晋升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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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长鹏 |
男 |
1977-06 |
宁津县津城街道办事处码头孙股份经济合作社 |
高中及以下 |
农业技术-作物 |
农民助理农艺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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