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德城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关于对2023年度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以及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德教体人函〔2023〕7 号)规定,德城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全区申报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李娟娟等20位同志通过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各呈报单位按有关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以及公示通知及时予以公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无异议的,异议期结束5天内,请将征求意见的方式、群众意见和单位意见等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联系电话:0534-2100810。通讯地址:德州市德城区大学西路与东地大街交叉口东侧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601室 邮政编码:253000
德州市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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