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异议期通知(2021年度)
各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异议期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3年7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区教育分局或区组织部(人社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通讯地址:
1、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A座4楼5区组织部(人社局)
2、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A座3楼5区教育分局
3、邮政编码: 272100
4、来信请注明“2021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截止时间2023年7月13日18时00分,以寄发地邮戳时间为准。
附件:2021年度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中小学教师职称中级评审委员会
2023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