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烟台高新区2023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烟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于2023年11月18日召开,对各单位申报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人员进行了评审。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共有50人通过评审(名单见附件)。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平、公正,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至11月24日(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共5个工作日。请按规定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到原单位,及时予以公示,并广泛征求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意见。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对象的申报材料、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反映。经调查核实,对违反规定程序或弄虚作假申报职称等问题,对诬告、陷害、制造谣言等问题,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追究其责任。
联系电话:0535-6922372
通讯地址: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69号创业大厦东塔2511房间
附件:烟台高新区2023年度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烟台高新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202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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