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菏泽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关于对菏泽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菏泽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评审委员会于2018年1月24日召开了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拟晋升高级职务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袁润芝等381名同志晋升高级教师职务。
为了增加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的公正合理,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鲁人发﹝2002﹞26号)关于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18年1月25日至2018年2月7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公示期满后3天内,把公示结果报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群众提出异议问题,请以书面方式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通讯地址: 菏泽市中华路1188号、桂陵路3999号
电话:5333168、5310712
电子邮箱:hzjyrs001@163.com
附: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菏泽市中小学教师职称高级评审委员会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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