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聊城市中小学、基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20年7月23日和24日,召开了聊城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聊城市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聊城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按规定程序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认真的评议、审定。经评审,同意12名同志晋升正高级教师职务,6名同志晋升基层正高级教师职务;同意8名同志晋升正高级讲师职务,33名同志晋升高级讲师职务,1名同志评为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各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试行异议期的规定,决定自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6日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现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告,请按规定在专业技术人员和群众中广泛征求意见。群众有异议的,要及时调查了解落实。对结果有异议的人员,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意见。
异议期结束后5日内,将征求意见采取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中逐级提交异议期结果,以便及时报审公布。
通讯地址:聊城市湖南路43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412房间;邮政编码:252000。
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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