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关于2026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中江县职业中专学校:
为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水平评价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初级职称评审(初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初定)对象
中等职业学校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毕业生,见习(试用)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教师。
二、评审(初定)条件
评审(初定)初级职称一律按文件(德教〔2021〕43号)有关政策执行。
1.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教师见习(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初定为助理讲师;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毕业生教师见习(试用)一年期满考核合格初评为助理讲师。
2.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实际任教学科不一致的初评(评审)相应职称。
三、申报方式
(一)初定
申请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登陆后,点击“新增申报”选项,按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在“评价方式”选择“职称初定”后开始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人审核后签“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然后加盖单位公章。
(二)评审
申请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登陆后,点击“新增申报”选项,按系统提示逐项填报各栏目内容,在“评价方式”选择“职称评审”后开始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人审核后签“原件已审,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审核人签名,并注明审核时间,然后加盖单位公章。
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
四、材料要求
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个人端操作手册》要求申报及上传相应附件。评审(初定)助理讲师评审材料(由申报人在系统进行申报,学校负责人事工作的管理员审核后上报)要求见附件1。
五、申报时间
(一)初定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1日—9月20日;
2.学校(单位)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9月30日;
3.现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二)评审
1.个人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9月21日—10月10日;
2.学校(单位)推荐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
3.现场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0日。
六、其他事项
(一)初定表和评审表均用A3纸双面打印
1.初定表:学校、县教体局、县人社局审核后再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审批表,由学校统一交至县教体局421办公室。
2.评审表:学校、县教体局审核后再从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审批表,评审的其他材料单独装订成册,由学校统一交至县教体局421办公室。
(二)年度考核
2025年参工,年度考核是不确定等次的,填报时,请修改为“合格”并补充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表、证明都需要上传至网页。
(三)中江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中江县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纸质档一式一份,并在智慧教育平台上(待定)填报。
(四)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文件(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100元。
附件:1.中江县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
2.中江县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花名册
3.中江县初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登记表
中江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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