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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泸州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评审通知年度2026
评审通知名称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评审委员会名称泸州市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0830-2397197
通知类型职称评审
申报类型职称评审
评审推荐方式审核推荐
评审职称-
申报时间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6-09-21,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6-10-16
代表作数量0条
评审标准申报条件严格参照《四川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数中心发〔2022〕8号)执行。
职称申报方式正常申报
评审范围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数智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相应层级职称。离退休人员、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市本级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中初级职称,以及各区的企事业单位人员的中级职称,由泸州市数智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一)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性质限制,在社保参保地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查、相关部门审核程序进行申报。(二)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进行申报。(三)劳务派遣人员。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单位须为在泸州市域内登记注册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企业。申报人材料均须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由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四)委托评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委托评审:1.不具备条件组建相关系列或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区县;2.高等院校在编人员申报未组建评审委员会的相关系列或专业职称;3.中央、省在泸企(事)业单位不具备条件组建相关系列或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的;4.经同意的其他情况;以上情况需要委托评审的,经泸州市人社局和中评委同意后,按程序出具委托评审函,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流程报送至中评委。凡委托市数智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的,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文、发证。
评审通知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100152838909857793
其他相关附件-
评审通知说明
申报附件要求
序号必要材料名称材料说明材料样例
暂无数据
可评审职称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职称名称
1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中级
可评审专业
序号职称系列专业(类别)子专业
1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数字媒体技术
2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数据安全
3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数字化管理
4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区块链
5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物联网
6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云计算
7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人工智能
8工程技术人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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