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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4年度交通工程副高级、中级、 初级职称及基层交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威海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报送2024年度交通工程副高级、中级、 初级职称及基层交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威海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5230120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09-12,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0-11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2024年度交通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基层交通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鲁工信人〔2020〕161号)要求执行。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一)凡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职称。(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我市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外地民营企业被派驻我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三)中央驻鲁单位或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市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参考《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或诫勉等的,在处分期或影响期内,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在处罚期间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5014995711819777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水上交通 |
| 2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汽车运用 |
| 3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其他 |
| 4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 5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交通工程机械运用 |
| 6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轨道交通 |
| 7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港口与航道 |
| 8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 |
| 9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船舶运用 |
| 10 | 山东职称 | 交通工程 | 船舶检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