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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单位)
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5 |
|---|---|
| 评审通知名称 | 关于做好2025年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事代理单位)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济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工程技术职务中级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537-2967597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职称评审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08-25,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09-19 |
| 代表作数量 | 0条 |
| 评审标准 | 1.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按照《关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29号)执行,申报中级及以下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2. 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3.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4. 按照《关于调整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23〕11号)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 5. 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等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聘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6. 我市建设工程、交通工程中级职称实行“以考代评”,相关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需参加考试。 7. 继续实行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关于建立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中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制度的通知》(济人社字〔2022〕63号)有关规定,越过初级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8.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 |
| 职称申报方式 | 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档案托管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与人事档案托管企业确定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列入“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数据库”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
| 评审通知 | https://www.zpw315.com/notifications/detail/2044253624212652033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山东职称 | - | -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暂无数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