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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技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营山县农技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通知基本信息
| 评审通知年度 | 2024 |
|---|---|
| 评审通知名称 | 营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营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农技系列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
| 评审委员会名称 | 营山县农技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 联系电话 | 0817-8365666 |
| 通知类型 | 职称评审 |
| 申报类型 | 其它 |
| 评审推荐方式 | 审核推荐 |
| 评审职称 | - |
| 申报时间 | 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4-10-08,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4-11-22 |
| 代表作数量 | 1条 |
| 评审标准 | (一)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 热爱“三农”工作,能够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用人单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民意调查等方式全面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倡导科学精神,强化社会责任,坚守道德底线。 3. 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农业技术相关工作的身体条件。 4. 任现职以来,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可由所在工作单位书面说明。 5. 任现职期间,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 (1)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每出现1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者,延迟1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3)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历、资历、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4)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二)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任职资格时间计算至2024年12月31日) 1. 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 2.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员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 3.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或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学历,取得本系列助理级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能力及业绩条件 1.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 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或农户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3. 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本专业助理级职称技术人员或科技示范户、种养大户的能力。 (4)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三农”重大课题研究等工作,成绩突出。 ②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③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四)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人员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 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专业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申报人需提供与其申报条件相符的最低资历年限一致的继续教育。 (五)破格评审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个人专业成果获得国家级1-3等奖1次或省、部级一等奖1次,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先进(或优秀)工作者(省级部门表彰的不算),在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首次可直接聘用相应层级岗位,超聘的逐步消化。 对于破格评审的人员,须事前报送相关资料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再提交中评委评审。 (六)其他要求 1. 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中级岗位结构比例。 2. 援藏援彝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期满一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如所在单位当年有相应等级岗位空缺,可优先和提前一年申报评审上一层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 综合帮扶凉山脱贫攻坚工作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并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的,如所在单位当年有相应岗位空缺的,帮扶期满1年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3年帮扶期满,可提前2年申报高一级职称。 4. 对在乡镇专业技术岗位累计工作满30年及以上的,可不受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评审上一级职称,通过评审取得相应资格后可受聘相应层级最低等级岗位。 5. 对嘉陵江英才计划和其他人才引进人员的职称评审,根据其学历、学术、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可不受其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嘉陵江英才计划和其他人才引进人员,需由组织部出具相关证明)。 6. 在基层累计工作满15年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
| 职称申报方式 | 破格申报,正常申报 |
| 评审范围 | 凡在我县农业系列各企事业单位从事农技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 初级职称评审专业:农艺(农学、园艺、蚕桑、植保、土肥、农业综合、水产、农业工程)、畜牧、兽医。 中级职称评审专业:农艺(农学)、畜牧、兽医。 离退休人员、国家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在评审范围。 |
| 评审通知 | - |
| 其他相关附件 | - |
评审通知说明
无
申报附件要求
| 序号 | 必要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材料样例 |
|---|---|---|---|---|
| 暂无数据 | ||||
可评审职称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职称名称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中级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中级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中级 |
可评审专业
| 序号 | 职称系列 | 专业(类别) | 子专业 |
|---|---|---|---|
| 1 | 农业技术人员 | 兽医 | - |
| 2 | 农业技术人员 | 畜牧 | - |
| 3 | 农业技术人员 | 农艺 | 农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