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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对2025年度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所属地区: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
职称分类: 山东职称 > 农业技术 > ...
根据《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规定,德州市新型职业农民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11月1日召开了评审工作会议。会议对禹城市申报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称资格人员的材料按规定的程序认真组织了评审,陈卫卫、闫敦敬同志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初级职务资格评审。
为了进一步增加工作透明度,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合理,确定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公示,本次异议期为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7日,共5个工作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农业农村局反映(不受理口头、电话或匿名信形式反映的问题)。
农业农村局:禹城市解放路红星巷4号 电话:0534-8316683
附件:禹城市新型职业农民初职称评审委员会2025年度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禹城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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