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有关企事业单位,局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评审对象: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范围: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级、初级职称的评审,三区(顺庆、高坪、嘉陵)企事业单位中级职称的评审,同时受理县(市)委托的中级职称评审、三区委托的初级职称评审。
二、申报专业
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市政道路桥梁工程、景观园林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任职资历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12月31日,若取得多个职称证书,任职年限均从最后取得的职称证书开始重新计算。
(二)社保缴纳记录。申报时须连续6个月以上在南充市范围内缴纳社保(不含申报当月)。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或工作经历和社保缴费记录不一致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核实查明有关情况,并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次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可登录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申报推荐,操作手册和操作指南在系统首页下载。
(一)个人网上初次申报时间:2026年11月1日—11月30日23:59(逾期不得补报)。
(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6年12月7日17:00。
(三)个人修改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1日17: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四)评委会接收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8日17:00。
(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12月23日17:00。
(六)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住建局人事科506办公室(顺庆区万年东路1号市政府新区3号办公楼),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等纸质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人员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在规定时间内注册并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选择“南充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单位推荐
申报单位以法人方式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对申报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认真审核,并按要求将申报人基本信息和业绩贡献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结合申报人思想政治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水平和能力、业绩贡献等情况作出明确推荐意见,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并在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单位综合推荐意见》后提交行业主管部门。
(三)逐级审核
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提交南充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各县(市)参评人员向本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申报,若不具备开评条件,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委托评审。
(四)评审
初审通过后,南充市建设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抽取专家进行评议,按要求组织开展答辩。
(五)公示、发文
评审结束后,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和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对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中评委将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委托评审的企事业单位申报人,其所属个人材料返回县(市)人社部门审批。
(六)发证
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凡评审未通过者,不再进行复议,其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单位和个人妥善保留相关原始材料。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材料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材料
包括基本信息、培训经历、工作经历、学历学位信息、破格推荐信息、任职前业绩、任职后业绩、学术论文、技术职务、推荐意见、公示情况、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及相关附件等,相关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南充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附件)。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审核及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查验申报材料。着重对申报人员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论文著作、业绩成果、年度考核和工作实际贡献等进行审核查验。审核查验无误后,所有上传系统的申报材料,均须单位审核人员签字,并注明“原件已审,此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确保申报资格真实有效,填写的信息与上传的资料准确无误。
(二)纸质材料
1.评审表:申报人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务必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2.业绩证明材料手写盖章页原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
七、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40元,参加答辩人员答辩费每人次60元,初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次100元。缴费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八、提示事项
(一)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和类别
申报人要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专业知识、技术能力、业绩及技术成果,以及工作类别和专业适用范围等,在相应的工作类别中准确选择申报专业,并在“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中首先明确申报专业和评审方向。
(二)严肃申报工作纪律
资格审查贯穿申报评审全过程,在申报评审各阶段发现提供的各类证书、经历、业绩成果、论文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申报评审资格,次年起3年内不得再申报职称,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继续教育
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申报人员需提供自聘任期开始近4年的相关资料。
(六)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
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七)中(初)级职称评审交流QQ群:1041592831
附件:《南充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南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1月1日
附件
南充市建设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需上传至申报系统中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填报要求
(一)证件复印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页。
2.学历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须配合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
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逐级正常申报:①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均需完整提供)三样资料复印件(三选二)。若有多个初级职称,每个职称均需按前述要求提供。②符合《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技术员申报条件的人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2、5、8点的申报人,工程师申报条件第1、6点的申报人,无需提供该项资料。
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职业资格证书、本单位以此职业资格证书聘任到对应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和该职业资格证书注册本单位的注册证书(事业单位人员不需提供),聘任、注册年限需与申报年限相一致。建设工程各类职业资格可申报的职称专业,详见《四川省建设工程类职业资格可申报职称专业对应表》(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业绩系统中查询和下载)。
取得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同级职称:原工程系列非建设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3个资料复印件。
取得建设工程相关专业职称人员,申报评审建设工程现从事专业不高于同级职称:原建设工程专业中初级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首页至尾页需完整提供)等资料复印件(三选二)。
4.职业资格证书。申报人考取的建设工程相关的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不包含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中级职称的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不作为其职称申报的前置条件,但已纳入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二)享受政策相关佐证材料(仅享受政策倾斜人员提供)
1.提前一年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九条对应条款的相关佐证资料。
2.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申报。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第十条年度考核及基层工作年限条件的相关佐证资料。
(三)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现时学识水平、专业能力、任现职以来从事的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取得的主要业绩和贡献等。要求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系统。
(四)任职期内个人思想及工作总结
要求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3000字左右,手写签名并填写日期后扫描上传系统。
(五)专业技术成果
申报中级(初级不需提供)需提供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施工或调试报告、规划设计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技术成果1篇以上。要求具有技术阐述,数据齐全、准确,文字通顺,格式和结论正确,字数不少于3000字。查询查重证明材料,一并附在论文著作之后上传报送。
论文论著。发表的论文、论著、技术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等经知网、维普主流权威论文检测系统检测相似率不得高于30%。论文上传内容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原文,以及收录网站检索证明。出版的论著,编写的报告、技术手册上传内容包括封面、扉页、版权页、编写人员名单页、目录、本人编写章节首页等。
(六)业绩证明材料
1.加盖鲜章的业绩证明材料
根据《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要求提供相应数量的业绩,提供对应的合同、验收材料等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数量:中级需选取2个(初级1个)能充分体现自身专业技术水平的项目或课题等。
业绩证明内容:在每项证明材料首页手写2套“该XX材料用于证明XX参与XX项目,在该项目中担任XX角色。证明单位:XX,证明人:XX,证明人电话:XXXX”并加盖五方主体中除本单位之外的另外2方主体的单位公章(如省级规划、政策课题、科研项目等只涉及1家单位,可只加盖1家单位公章;如工法、专利等,加盖本单位公章即可)。
该业绩证明页鲜章原件与《评审表》一起作为纸质资料报送。
2.经济效益证明
有者选报,需提供经单位财务、审计部门或税务部门签章认可的佐证材料。具体业绩条件参照《基本条件》第八条业绩成果准备。
(七)用人单位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要求的书面说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八)年度考核材料
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或《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不确定等次、基本合格等次和不合格等次的,扣除当年度任职年限,其余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印发考核结果文件的当年不得申报职称,如2025年度的考核结果文件于2026年印发,对其中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的,2026年度不得申报职称。
(九)单位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当年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
(十)单位公示结果
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时间,时间不得早于公示结束前。
(十一)企业提供有效期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申报专业需与资质范围相一致);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十二)社保证明材料
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四川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信息》。若因为集团管理需要涉及到总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中人员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需总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总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公章;若涉及到劳务派遣导致实际工作单位与社保单位不一致,用工单位同意推荐报送的,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合同复印件。
(十三)继续教育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25号令)等相关要求,结合申报通知及实际工作情况参加继续教育。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继续教育情况证明,每年应参加不少于60学时专业科目、30学时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十四)注意事项
1.以职业资格证书申报、年度考核材料、社保证明材料中“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要求,参照《基本条件》第六条学历资历准备(如: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任职满4年,方可申报中级职称,则聘任、注册年限、年度考核和社保证明材料需满足4年任职年限要求)。
2.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相关资料,均应签字盖章(均为单位公章或职称专用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
3.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按要求全部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处,系统通用模板中若无对应选项,请将相关资料上传至“评委会所需材料”处。若系统通用模板中的要求与本材料规范要求不一致,请按照本材料规范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同一材料不要在多个栏目重复上传,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
4.所有佐证附件资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员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
5.禁止以同一业绩材料申报多个职称,如果专业技术人员已经使用相应业绩材料评审通过取得职称的,不得再次使用该业绩材料申报其他职称。
二、纸质材料填报要求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1.诚信承诺。申报人员本人签名并填写时间;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单位人事审核人、单位法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2. 取得现职称以来工作总结。首句需写明“本人自愿申报XX类(建设设计、建设施工、建设管理)XX专业(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本人签名、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及工作类别》可在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业绩系统中查询。
3.工作单位意见。需写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4.呈报单位意见。各级主管、人社部门负责人、资料审核人,需签名、盖章并填写时间。
(二)业绩证明材料
加盖业绩证明鲜章页原件。
(三)装订要求
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白色封面进行装订。《评审表》和业绩证明一起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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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助工/二建(或中工/一建等)的,填「取得该证书至今」的年限;都没有的,填从事本专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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